四川省國家稅務局轉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認真做好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查詢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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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增值稅
文 號:川國稅函發[1996]150號
頒發日期:1996-05-04
地 區:四川
行 業:制造業,批發和零售業
時效性:有效
各市、地、州國家稅務局(不發重慶),省國稅局直屬分局、稽查分局:
現將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認真做好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查詢工作的通知》(國稅函[1996]509號]轉發給你們,請依照執行。各地通過“全國丟失被盜增值稅專用發票計算機查詢報警系統”發現的問題及處理情況,要按月匯總,并于次月10日前報告局流轉稅管理一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