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外匯法規文 號:匯資函字[1995]第181號頒發日期:1996-06-12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中國工商銀行總行、北京分行;中國農業銀行總行、北京分行;中國銀行總行、北京分行;中國人民建設銀行總行、北京分行;中信實業銀行總行、北京分行;光大銀行總行、北京分行;中國投資銀行總行、北京分行;華夏銀行;交通銀行北京分行:
為了完善和規范外商投資企業中方投資者購買外匯投資款及匯款業務的管理,便利銀行操作,現將“外商投資企業(中方)外匯匯款審批表”及1994年11月發布的(94)匯資函字第311號“關于外商投資企業中方投資者購買外匯投資款的通知”發給你們,請照此辦理。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