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外匯法規文 號:匯發[2003]98號頒發日期:2002-09-14
地 區:全國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國家外匯管理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分局、外匯管理部,深圳、大連、青島、廈門、寧波市分局;各外匯指定銀行總行:
海關總署和國家外匯管理局最近決定,“進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將于2003年10月8日正式遷移至中國電子口岸平臺運行。屆時,各外匯指定銀行須使用中國電子口岸IC卡進行進口報關單聯網核查業務操作[詳見《海關總署國家外匯管理局關于將“進口報關單聯網核查系統”遷移到中國電子口岸運行有關問題的通知》(署電發〔2003〕249號)]。
根據電子口岸IC卡的制發管理規定,各使用部門必須首先制發該部門的頂級部門IC卡,然后憑頂級部門IC卡生成頂級部門操作員卡、下級部門管理員卡和下級部門操作員卡。因此,各銀行均需辦理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IC卡。為保證此項工作的順利進行,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凡尚未辦理部門頂級IC卡的外匯指定銀行總行須于8月28日前到中國電子口岸RA制卡中心制作頂級部門IC卡。目前尚未辦理頂級部門IC卡銀行的名單詳見附件1.
二、銀行申請辦理頂級部門IC卡時,需向中國電子口岸RA制卡中心提交填制完整并加蓋其總行印章的《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注冊信息表》、《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管理員卡登記表》和《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操作員卡登記表》(詳見附件2、3、4)。
三、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應盡快轉發至轄內外資銀行。
附件:1、尚未辦理頂級部門IC卡銀行名單(略)
2、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注冊信息表(略)
3、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管理員卡登記表(略)
4、中國電子口岸頂級部門操作員卡登記表(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