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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 別:其他金融法規文 號:頒發日期:2021-11-03
地 區:江西行 業:金融業時效性:有效
各市、縣(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
《江西省“十四五”金融業發展規劃》已經省政府金融工作議事協調機制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局 江西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11月3日
(此件主動公開)
江西省“十四五”金融業發展規劃
目 錄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發展環境
第一節 發展基礎
第二節 發展環境
第二章 總體要求與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第二節 基本原則
第三節 發展目標
第三章 重點任務
第一節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第二節 深入發展普惠金融
第三節 規范發展數字金融
第四節 大力發展科技金融
第五節 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
第六節 有序發展開放金融
第四章 重大工程
第一節 實施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升級工程
第二節 實施“險資入贛”工程
第三節 實施“金融贛軍”跨越工程
第四節 實施地方金融組織提升工程
第五章 戰略舉措
第一節 防范和處置金融風險
第二節 加強地方金融監管
第三節 優化金融產業區域布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第二節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第三節 加強人才支撐
第四節 健全評估機制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是實體經濟的血脈。促進江西金融業高質量發展,對于助推我省“十四五”時期高質量跨越式發展,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具有重要意義。本規劃依據《中共江西省委關于制定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江西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制定,實施期限為2021年到2025年。
第一章 發展基礎與發展環境
第一節 發展基礎
“十三五”時期,全省金融業發展勢頭良好,《江西省“十三五”建設綠色金融體系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基本完成,銀行業運行穩中有進,資本市場蓬勃發展,保險市場平穩運行,地方金融發展向好,金融生態環境持續優化,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了有力金融支撐。
——金融總量邁上新臺階。2020年,全省金融業增加值1808.63億元,比2015年翻一番,占GDP比重7.0%,比2015年提高1.9個百分點。各項貸款余額4.17萬億元,是2015年末的2.24倍。各項存款余額4.39萬億元,是2015年末的1.75倍。企業直接融資規模4713.74億元,是2015年的3.1倍。“十三五”期末,全省境內外上市公司增至87家。2020年,全省保險保費收入927.86億元,賠付支出311.26元。社會融資規模增量8550.21億元,是2015年的3.64倍。2020年末,全省金融業總資產6.62萬億元,是2015年末的1.98倍。金融業稅收實現278.78億元,是2015年的1.48倍。
表1 《“十三五”規劃》主要指標完成情況表
序號 | 主要指標 | 2015年 | 2020年 | 2020年發展目標 | 完成情況 | 指標 屬性 |
1 | 金融業增加值 (億元) | 861.65 | 1808.63 | 16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2 | 金融業增加值/GDP(%) | 5.1 | 7.0 | 6-6.5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3 | 本外幣存款余額 (億元) | 25043 | 43912.95 | 400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4 | 本外幣貸款余額 (億元) | 18561 | 41667.68 | 300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5 | 其中:綠色信貸 (億元) | 604 | 2776.51 | 3000 | 接近完成 | 預期性 |
6 | 企業直接融資 (億元) | 1522.46 | 4713.74 | 30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7 | 上市公司 (家) | 54 | 87 | 7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8 | “新三板”掛牌企業(家) | 62 | 119 | 200 | 未完成 | 預期性 |
9 | 區域股權市場掛牌展示企業(家) | 588 | 6084 | 50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10 | 證券化率 (%) | 24.69 | 34.29 | 3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11 | 保費收入 (億元) | 508.43 | 927.86 | 8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12 | 金融資產總額 (億元) | 33500 | 66200 | 48600 | 全面完成 | 預期性 |
13 | 其中:地方金融資產總額(億元) | 12700 | 25100 | 25500 | 接近完成 | 預期性 |
——金融服務實體更加精準有效。建成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在全國首創“財園信貸通”和“財政惠農信貸通”產品模式。開展“降成本優環境”金融定向幫扶,落實幫扶困難企業“四項制度”,開展“金融保鏈強鏈”行動和銀行保險業普惠金融行動,打好金融支持“六穩”“六保”政策組合拳。截止2020年末,全省小微企業貸款余額13497.51億元,涉農貸款余額14119.04億元,分別是2015年的2.13倍、1.97倍。制造業貸款余額3669.41億元,是2015年的1.49倍。大力推進“險資入贛”,2020年引進保險資金302.13億元,是2015年的5.49倍。五年來,統籌融資4.68萬億元,有效支持地方經濟發展。
——金融改革創新亮點紛呈。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獲批。綠色金融示范街初具規模,“畜禽智能潔養貸”“林農快貸”等產品在全國率先落地。綠色市政債、綠色境外債券全國首發,全省四家法人城商行發行綠色金融債180億元。截止2020年末,全省綠色貸款余額2776.51億元,是2015年的4.6倍。5項綠色金融改革經驗列入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建設經驗推廣清單,江西綠色金融發展綜合指數位居全國第四。贛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獲批,江西成為全國兩個之一、中部唯一的同時擁有國家級綠色金融和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省份。全面完成農信社改制農商行,成為全國第五個完成農合機構改革的省份。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基本引進,“十三五”期間,全省新增駐贛銀行機構3家,駐贛保險機構3家,新增證券分支機構75家,新增私募基金管理人76家。持續推進融資擔保體系改革,推動組建省再擔保公司、省農業信貸擔保公司,基本實現融資擔保機構縣域全覆蓋。紅谷灘金融商務區聚集全省80%的省級金融機構,落戶金融類企業超過1100家。在6個縣(區)開展縣域金融改革創新試點。
——金融贛軍逐步壯大成勢。組建省金融控股集團、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設立江西金融租賃公司、江西裕民銀行等20余家地方法人金融機構,總資產2.5萬億元,形成了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托、股權交易、資產管理、金融租賃等功能完備的金融機構體系。組建省級國有企業征信機構。設立村鎮銀行77家,基本實現縣域全覆蓋。由地方負責監管的7類準金融機構合計576家。
——金融風險防控有力有效。《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管條例》正式施行。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攻堅戰,摸清全省金融風險底數。建成“贛金鷹眼”非法集資監測預警平臺,開展防范非法集資網格化管理試點,處非平安建設考評連續兩年獲得滿分,位列全國第一檔。2020年末,我省納入專項整治29家網貸機構實現全行業退出。全省中小銀行風險化解處置取得重要階段性成果。持續開展交易場所清理整頓,壓降交易場所存量風險。2019年度被評為金融領域真抓實干成效明顯地方,獲國務院督查激勵,為全國五省之一,中部唯一省份。
縱向比較,我省金融業發展取得了不俗成績,但金融業發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仍然突出。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金融市場體量仍偏小。2020年,全省金融業增加值1808.63億元,占GDP的比重7.0%,比全國低1.23個百分點;貸款余額占全國比重2.34%,低于我省經濟、人口全國占比。二是現代金融體系建設不充分。骨干金融企業規模實力偏弱,缺乏在全國有影響力的金融控股集團。“7+4”類地方金融組織數量不多,展業和抗風險能力不強。消費金融、公募基金等金融業態匱乏。全省信用評級機構、資產評估機構較少。三是金融改革創新推進不均衡。綠色金融、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等重大金融改革創新推進較好,但轉化能力還有待加強。供應鏈金融、產業金融、轉型金融等特色化金融創新不足。
第二節 發展環境
從國際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使世界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加速演進,國際環境日趨復雜,地緣政治風險上升,經濟全球化遭遇逆流,全球經濟復蘇不平衡,國際金融市場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人工智能、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及產業革命與金融業務深度融合,將對金融發展、金融監管和風險防控帶來重大而深遠影響。
從國內看,我國率先控制疫情、率先復工復產、率先實現經濟增長由負轉正,顯示出強大的抗風險能力、頑強的韌性。當前,我國經濟已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經濟長期向好、物質基礎雄厚、人力資源豐富、市場空間廣闊、發展韌性強勁的基本特點沒有改變,需要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國內經濟穩定恢復態勢不斷鞏固和拓展,這些將為金融發展提供更好的基礎。同時,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仍是金融業發展的主旋律,仍需深入推進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構建現代金融體系,實現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有力服務加快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
從我省看,“十三五”以來,江西GDP年均增長7.6%,主要經濟指標增幅持續位居全國“第一方陣”;經濟總量在全國排位由第18位前移至第15位。隨著新發展格局的加快構建,江西四面逢源的區位優勢、門類齊備的產業優勢、山清水秀的生態優勢、物產豐富的資源優勢將更加凸顯。特別是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贛江新區、景德鎮國家陶瓷文化傳承創新試驗區、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鄱陽湖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等國家級戰略平臺在江西疊加,以及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試驗區和贛州、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等“國字號”金融改革平臺建設深入推進,科技金融、供應鏈金融、數字金融、開放金融不斷釋放新的增長動力,將為江西金融業發展帶來巨大機遇。
第二章 總體要求與發展目標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金融工作重要論述和視察江西重要講話精神,聚焦“作示范、勇爭先”目標定位和“五個推進”重要要求,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立足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牢牢把握服務實體經濟、防控金融風險、深化金融改革三大任務,大力發展綠色金融、普惠金融、數字金融、科技金融、供應鏈金融、開放金融,實施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升級工程、“險資入贛”工程、“金融贛軍”跨越工程、地方金融組織提升工程,加快健全具有高度適應性、競爭力、普惠性的現代金融體系,完善有效支持實體經濟的體制機制,建設區域性現代金融中心,為奮力譜寫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江西篇章,描繪好新時代江西改革發展新畫卷提供堅實的金融支撐。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至上,以優化金融服務為抓手,在醫療、教育、就業、養老等重點民生領域提供多樣化特色化的金融供給,提升人民群眾對金融服務的獲得感和滿意度,完善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調聯動機制,更好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
——堅持服務實體經濟。堅持金融服務實體經濟的天職使命,著力暢通實體經濟投融資通道,著力提升服務實體經濟的效率和水平,著力提高金融服務的廣度和深度。積極擴大信貸投放,拓展直接融資渠道,增強保險保障功能,引導更多金融資源投向經濟社會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
——堅持深化改革開放。堅決貫徹新發展理念,遵循金融發展規律,轉變金融發展方式,進一步深化金融業態、產品和服務創新,推動金融與科技深度融合發展,加快構建現代金融體系。加快金融業雙向開放步伐,建設金融資源集聚區,積極融入國際國內雙循環格局。
——堅持防范化解風險。強化各級政府與中央金融管理部門協作聯動,建立健全區域金融監管協調機制,精準有效防范化解各類風險,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區域性金融風險的底線。
第三節 發展目標
到2025年,金融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取得明顯進展,現代金融體系基本建成,金融業綜合實力顯著增強,綠色金融、普惠金融改革創新在全國形成引領示范,重點領域金融風險有效處置,金融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明顯提升,金融在全省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地位更加突出。
——全省金融業整體實力明顯增強。全省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8%。金融業對實體經濟的貢獻度明顯提升,全省社會融資規模增量全國占比與全省GDP全國占比基本匹配。“金融贛軍”實現跨越式發展,全省地方金融企業資產總額達3.5萬億元以上。
——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持續提升。本外幣存貸款年均增速分別達8%和12%左右。2025年保險保費收入突破1300億元。“十四五”期間,“險資入贛”金額累計達到1200億元。金融支持重點領域更加有力,實現綠色貸款、普惠小微企業貸款占比顯著提升,制造業貸款、涉農貸款規模大幅提高。
——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取得突破。力爭到2025年末,全省境內外上市公司家數超過140家,A股上市公司達到100家左右,全省國家級開發區實現上市公司全覆蓋,每個設區市境內上市公司家數超過3家,每年動態保持100家以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力爭5年新增資本市場融資額2000億元以上,超千億元市值公司3家,500億元以上公司6家。打造具有區域特色、質地優良、競爭力強的資本市場“江西板塊”。
——區域金融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地方金融監管法制體系作用充分發揮,省市縣三級地方金融監管體系基本建立。出臺和完善“7+4”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細則,地方金融組織實現有效監管。地方金融風險預測、防范和處置機制不斷優化,重點領域風險可防可控。地方金融資產質量持續提升,社會信用體系基本健全,信用違約穩步下降。
表2:“十四五”時期江西省金融業發展主要目標
主要指標 | 2020年 | 2025年 | 年均增速(%) | 指標屬性 |
金融業增加值(億元) | 1808.63 | 2850 | 9.5%左右 | 預期性 |
金融業增加值/GDP(%) | 7% | 8% | 預期性 | |
本外幣存款余額(億元) | 43912.95 | 64000 | 8% | 預期性 |
本外幣貸款余額(億元) | 41667.68 | 73000 | 12% | 預期性 |
上市公司(家) | 87 | 140 | 9.18% | 預期性 |
區域股權市場五年新增掛牌企業(家) | 79 | 300 | 30.59% | 預期性 |
保費收入(億元) | 927.86 | 1300 | 6.98% | 預期性 |
地方金融資產總額 (億元) | 25100 | 35000 | 6.88% | 預期性 |
第三章 重點任務
第一節 積極發展綠色金融
一、推動各地深化綠色金融改革創新
優化贛江新區綠色金融產品服務、標準規范和激勵舉措,深化綠色金融產品服務和綠色投融資模式創新,加強對中醫藥科創城、儒樂湖新城、空港新城、科創智慧城等重大項目建設融資服務,力爭將贛江新區打造成為全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范區。及時總結贛江新區成熟經驗,在全省各地積極復制落地。支持各地強化金融和財政、產業、環保政策協同,合力推動金融資源流向綠色生產、清潔能源、綠色交通、綠色建筑、綠色技術創新等領域,形成更多富有地方特色、服務實體經濟有效的綠色金融經驗,力爭全省綠色金融發展水平在全國走前列、作表率。
二、建立多層次綠色金融市場體系
引導金融機構和各地結合資源稟賦及融資需求,從更深層次創新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推動現有金融產品綠色化升級。拓寬綠色直接融資渠道,擴大綠色債券、綠色基金、綠色股權融資等直接融資市場規模。創新發展綠色資產證券化、綠色資產支持票據等產品。豐富綠色保險產品,鼓勵保險資金投資綠色領域。開發服務鄉村振興戰略的綠色金融工具,做好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用好國家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政策紅利,積極開發“綠色+普惠”金融產品。逐步將綠色消費納入綠色金融支持范圍,推動形成綠色生活方式。發揮區域股權市場作用支持綠色企業直接融資,加強對綠色企業的培育上市。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建立健全用能權、水權、排污權交易制度,推動用能權、水權、排污權等交易,推進林業碳匯交易。
三、探索碳金融創新
研究出臺綠色金融支持碳達峰、碳中和政策意見,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引導金融資源向清潔能源、綠色建筑、綠色交通等低碳領域傾斜。努力爭取國家氣候投融資試點,積極參與全國碳排放市場交易,利用我省森林覆蓋優勢積極開發碳資產。創新碳金融產品,鼓勵開發碳指數、碳保險、碳期貨等交易工具,碳債券、碳基金、碳質押等融資工具。豐富碳市場參與主體,積極培育多元化的碳金融投資者,引導各類資本參與碳金融市場。構建碳排放、碳足跡核查制度,推動金融機構開展環境(氣候)信息披露及環境(氣候)風險壓力測試。
專欄1 大力發展綠色金融 落實碳達峰、碳中和重要部署 |
(一)完善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健全排污權、用能權、用水權、 環境權益交易等,推動綠水青山轉化為金山銀山。 (二)推進綠色技術創新,構建支持綠色技術創新的金融服務體系、 相關制度機制和政策框架,穩妥開展外部投貸聯動工作。 (三)推進綠色礦山與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工程,開展綠色礦 山金融產品創新。 (四)建立健全碳達峰、碳中和項目庫,加強投融資對接。 (五)打造零碳排放。支持有條件的地方率先達到碳排放峰值,強 化綠色金融助力零碳企業、零碳社區建設。 |
四、推進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
探索建立生態產品價值核算體系,著力推進生態產品的確權、量化、評估工作,依托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明確生態產品權責歸屬。搭建生態產品變現平臺,打造“兩山銀行”“濕地銀行”“森林銀行”等金融服務中心,整合生態資源收儲,通過資本賦能和市場化運作,推動生態資源變現。
五、夯實綠色金融發展基礎
完善政策激勵機制,強化財政政策引導、企業環境信息共享、生態產品確權頒證、建設環境權益交易市場、完善權益類產品交易機制等方面工作。構建綠色項目信息系統,實現綠色項目庫動態化、規范化、程序化管理。鼓勵金融機構發展綠色金融專業功能性機構。推動數字綠色金融發展,加強數字技術和金融科技在環境信息披露和共享等方面的應用,解決金融機構與綠色主體之間信息不對稱性問題。
第二節 深入發展普惠金融
一、構建普惠金融服務體系
以贛州市、吉安市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為重點,全力推進全省普惠金融改革,加速健全普惠金融服務體系,進一步增強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可得性和滿意度。繼續開展財政支持深化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發揮財政資金引導撬動作用,支持贛州、吉安等地因地制宜打造各具特色的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支持金融機構加快縣域網點布局,引導金融機構加大對空白區域的覆蓋,在現有農村金融網點和設施基礎上,逐步升級為多功能金融服務點,打通金融服務覆蓋的“最后一公里”。推動金融支持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引導金融機構開展農村線上布局,開發“裕民通”等線上金融產品。加快組建縣級普惠金融服務中心(金融超市)和村級普惠金融服務站。做強做優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完善風險分擔機制,做大涉農、小微企業融資擔保規模,提高擔保放大倍數。
二、創新普惠金融發展路徑
深化金融產品創新。鼓勵銀行機構優化抵押擔保機制、風險分擔機制、增信方式、支付結算方式,不斷拓寬抵質押物范圍,大力發展權益質押類信貸產品和純信用貸款。通過融資擔保、供應鏈等多種方式,為借款主體提供增信支持。推動開發性、政策性銀行加強與中小銀行的轉貸款業務合作,精準支持小微企業經營發展。結合“金融保鏈強鏈行動”,做好重點產業鏈上下游中小企業綜合融資。深入推進小微企業“首貸提升”工程,優化信貸流程,提升首貸率。大力推廣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降低續貸轉貸成本。拓寬直接融資渠道,引導符合條件的中小微企業在區域性股權市場掛牌融資,規范發行普惠金融私募可轉債,引導社會資本設立普惠金融基金。推進政策性農業保險“擴面、提標、增品”,建立健全農業巨災風險轉移分散機制,積極發揮農業保險保單增信功能,探索開展氣象指數等指數類保險。
三、推進普惠金融數字賦能
加大“贛服通”金融服務專區、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企業收支流水大數據平臺的推廣運用。規范發展移動支付、互聯網貸款、互聯網保險、互聯網理財等數字普惠金融服務,規范發展消費金融。以移動支付等為切入點,將金融便捷服務應用場景廣泛拓展到衣食住行、醫療教育、電子商務等主要民生領域。健全無障礙金融服務體系,努力補齊老年人、殘疾人等弱勢群體金融服務短板。建立農村信用信息聯網核查平臺,搭建涉農機構與政府部門的網絡信息查詢通道,爭取公安、市場監管、財政等相關部門向涉農金融機構開放查詢端口,充分發揮省普惠征信公司的企業征信服務職能,解決金融服務信息不對稱的難題。依托江西省林業金融服務平臺線上業務流程和省林業信用大數據,支持設區市共享林業信用大數據,建立林銀、林保協同服務機制。搭建產業大數據面向金融信息服務的通道,大力推進普惠金融服務在產業數字化平臺建設中的嵌入。支持贛州市普惠金融智慧服務平臺、吉安市“吉惠通”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建設,推動兩地平臺與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等省級平臺對接。
四、優化普惠金融發展環境
依法依規落實小微企業和“三農”貸款相關稅收優惠政策,做到應減盡減、應免盡免。落實小微企業融資擔保業務降費獎補政策。積極運用再貸款、再貼現、信貸窗口指導等政策工具,引導金融機構撬動低成本資金流向“三農”、小微、民營經濟等。鼓勵各大中型銀行適當下放普惠金融貸款審批權限,提高小微企業、“三農”貸款不良容忍度,加大普惠金融貸款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優惠力度。
第三節 規范發展數字金融
一、明確數字金融產業發展定位
引導金融資源深度對接數字經濟“一號工程”,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明確以科技平臺實現產融互聯的策略,以數字科技為核心驅動區域金融一體化水平的提高。以江西省金融科技產業園建設為抓手,推動區塊鏈、大數據、云計算、人工智能及物聯網等數字科技在金融產業廣泛應用,打造中部地區領先的數字金融中心。促進數字科技與傳統金融服務的深度融合,優化金融服務流程,提高金融服務效率,推動金融行業數字化轉型升級。充分運用信息技術與互聯網資源,做強線上服務,豐富完善金融產品,為客戶提供全方位、多層次的線上金融服務。充分拓展新一代支付、征信、動產及不動產登記等基礎設施的應用場景,創新對新業態、新模式、新主體的金融支持。優化改進網點布局和服務流程,縮減業務辦理時間,提升網點營業效率。增強金融惠民服務能力,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打通金融服務“最后一公里”。
二、提升數字金融科技產業集聚度
大力引進國內外數字金融企業,以主營業務為區塊鏈金融、大數據征信、大數據風控、智慧金融等領域的技術領先企業為招商重點,重點引入金融科技頭部企業在江西金融科技產業園設立區域總部或子公司。打造金融科技軟件服務外包基地,以完善的辦公、后勤設施,以及租金減免等優惠政策,吸引金融科技公司入駐江西,將江西金融科技產業園建成金融科技軟件外包服務基地。打造“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創新應用中心,積極推動組建統一共享的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平臺,鼓勵各類金融機構通過該公共平臺采信,將各條供應鏈上核心企業的優質信用有效傳遞到次級中小供應商,切實解決產業鏈上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鼓勵符合條件的法人銀行機構設立金融科技子公司。
專欄2 依托紅谷灘全省金融商務區打造江西金融科技產業園 |
通過五年的努力,將江西金融科技產業園建設成為中部地區“三大基地”,即金融科技產融示范基地、供應鏈金融創新基地、金融科技技術孵化基地。 (一)打造數字金融產業集群。打造中部地區最大的金融科技軟件服務外包基地,服務于中部省份金融企業數字化轉型需求。集聚5-10家具有全國影響力的金融科技頭部企業,形成產業集群。 (二)完善數字金融生態圈。通過產業引導母基金激活風險資本,打造中部地區最大的數字金融產業孵化器,培育及招引國內技術領先的中小企業,做大做強數字金融生態圈。 (三)實現數字技術應用中部地區領先。發揮金融商務區金融機構集聚度較高、應用場景和數據資源較為豐富等優勢,推動3-5家總部型金融機構數字科技應用水平領先中部地區,使數字金融成為服務實體經濟和推動金融業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四)實現數字科技人才的集聚。與國內知名高校和研究機構開展校地合作,共建區塊鏈、大數據等金融科技研究院。依托省內博士后站開展產學研用結合,加大數字金融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完善創新創業配套機制,優化人才居住生活環境,將金融商務區打造成為中部地區乃至全國性的數字金融科技人才集聚地之一。 |
三、推動數字金融平臺建設和功能完善
明確金融資產與大數據資產支持并重的數字金融平臺建設策略,促進資產數字化在平臺建設中的作用。推動建設省、市、縣多級互聯的數字金融中心網絡建設。加大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企業收支流水大數據平臺的推廣運用。建立農村信用信息聯網核查平臺,搭建涉農機構與政府部門的網絡信息查詢通道。支持贛州市普惠金融智慧服務平臺、吉安市一站式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上饒市“饒企云”等平臺建設,推動各設區市平臺與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等省級平臺對接。推動各級綜合金融服務平臺作以政務大數據入口,接入的市場化運營的數字金融平臺服務網絡。
四、強化數字金融產業發展要素保障
建立健全數字金融產業標準化體系,完善各類數字金融服務基礎設施平臺建設及法律政策支持,拓寬數字金融應用場景,探索金融與政府、醫療、教育、財稅等領域的數據共享模式。建立健全以數字金融企業為主體,以滿足市場需求為導向的產業發展支持政策體系,發揮好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金融機構的創新主體作用和財政資金的杠桿作用。依托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探索設立金融科技產業引導基金,對技術領先的金融科技企業開展資本招商并提供配套股權融資服務。落實國家支持科技創新與應用的稅收政策,降低相關企業的稅收負擔。探索金融資源與科技資源對接新機制,做好法律咨詢、知識產權、風險投資、股權融資、創業孵化、市場推廣等相關專業配套服務,構建覆蓋數字金融企業成長全生命周期的服務體系。
第四節 大力發展科技金融
一、完善支撐科技創新的金融服務體系
鼓勵具備條件的銀行成立專業科技支行,支持商業銀行設立或明確專門部門負責和統籌科技金融發展,鼓勵金融機構組建科技金融的專業化經營團隊,打造“一站式”科技金融示范中心,開展企業融資、技術評估、成果轉化服務等業務。引導相關中介機構開展知識產權確權及定價、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和知識產權金融創新等服務。引導金融機構建立以企業創新能力為核心指標的科技型企業融資評價體系,引導金融機構運用“技術流”評價開展科技金融業務。
二、優化支持科技創新的金融綜合服務
鼓勵金融機構為科技型企業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鼓勵銀行運用“貸款+遠期權益”等模式開展科技金融業務,推動加大對科技創新的金融支持。鼓勵金融機構積極創新科貸通、孵化貸、知識產權質押貸款等科技金融產品。突出做好03專項、VR、北斗等重大數字經濟戰略的融資支持,設立專屬信貸產品。加強知識產權評估、登記、托管、流轉服務能力建設,探索建立知識產權質物處置機制,為開展知識產權質押融資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創新“知識產權運營+投貸聯動”的運營模式和知識產權證券化業務,推出基礎資產債的交易標的物全部為知識產權的支持證券,探索知識產權專項證券計劃等業務。加強與外部創投機構的合作,以信用、股權質押和創投機構擔保等方式,為高新技術企業提供融資服務。推動金融助力文化產業高質量發展,完善“文企貸”產品,打造省級文化與金融合作示范區、省級文化金融服務中心。
專欄3 設立科創產業引導基金,推動科創產業孵化器和加速器建設 |
以省發展升級引導基金為主要國有出資主體,撬動金融資金和社會資本設立各類基金。 對我省14個重點產業鏈分別設立產業創新投資基金,對產業鏈中科技創新型企業給予股權投資支持。 成立省級層面的VR產業引導基金,注資其他VR產業股權基金,力爭形成500億元以上規模的VR產業基金集群。 設立高新技術企業專項引導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化運作”的模式,鼓勵民間資本和社會機構興辦包括眾創空間在內的各類創新型科技金融服務平臺。 設立由國有企業出資的天使投資基金,通過市場化、專業化運作,引導社會資本投向天使類高新技術項目。發起設立社會資本為出資主體的科技創新型產業政府引導基金。組建S基金(Secondary Fund,二手份額基金)開展股權投資創新。 引導政府股權投資,由國有控股企業和政府投融資平臺公司對高技術產業進行投資。引入社會專業股權投資機構作為合作單位,按照“同股同價、共同進退”的方式與合作股權投資機構共同對擬投資高新技術企業進行投資。 |
三、健全科創產業融資支撐體系
完善科技金融分險機制,建立由政府、銀行、擔保機構、保險公司共同參與、市場化運作的科技信用擔保貸款風險分擔體系。打造科技融資擔保體系,建立專業高新技術擔保公司,大力發展貸款擔保、票據承兌擔保、債券擔保等業務。開展“政府+銀行+擔保+AMC”模式試點,通過引入省金融資產管理公司(AMC)以收購不良債權形式分擔部分信貸風險。探索以提供企業履約保險的方式為無資產抵押的科技型企業提供融資支持。鼓勵保險機構開展科技保險業務,以保險作為分散風險的手段,為科技企業在研發、生產、銷售、售后以及其他經營管理活動中因各類風險而導致的財產損失、利潤損失或科研經費損失等提供風險保障。
第五節 創新發展供應鏈金融
一、突出供應鏈金融服務重點
聚焦“2+6+N”產業高質量跨越式發展行動,圍繞重點產業集群和產業鏈優選核心企業,建立產融合作主導產業重點企業“白名單”制度。引導金融圍繞我省14條重點產業鏈和13個產業規劃,打造服務于產業鏈上下游企業融資的供應鏈金融體系。重點加強對電子信息、航空產業、裝備制造、新材料、有色金屬、VR、中醫藥、移動物聯網、新能源汽車等產業創新鏈的金融支持,有效促進產業鏈全鏈協同發展。
二、深化金融保鏈強鏈行動
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發起設立相關專營機構、事業部和特色分支機構。支持在贛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等建立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創新供應鏈融資產品,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提供高效便捷的融資渠道。支持信用良好、實力雄厚的供應鏈核心企業,發起設立或參股民營銀行、保險公司、企業集團財務公司、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機構,開展供應鏈金融業務。鼓勵供應鏈核心企業、金融機構與中國人民銀行征信中心建設的應收賬款融資服務平臺對接,發展線上應收賬款融資等供應鏈金融模式,拓寬中小企業融資渠道。
創新供應鏈企業直接融資工具。支持符合條件的產業鏈上下游企業發行公司債、企業債、中小企業集合票據、扶貧債、創新創業債、綠色債以及在江西聯合股權交易中心發行私募可轉債等,對低評級企業運用信用增進工具,嘗試創設信用風險緩釋憑證。支持各產業鏈龍頭企業通過資產支持證券、永續債、可轉換債券以及并購票據、供應鏈票據等創新產品,提升資產證券化率。
推動保險業參與供應鏈融資服務。鼓勵保險業金融機構積極嵌入供應鏈環節,增加營業中斷險、倉單財產保險等供應鏈保險產品供給,提供抵押質押、純信用等多種形式的保證保險業務。加快出口信用保險服務創新,大力推廣“關助融”“四單融合”等合作模式,緩解產業鏈外貿企業融資問題,著力推動“中國信保小微學院”“資信紅綠燈”等線上平臺創新,防范企業外貿風險,助推重點產業鏈外貿企業“走出去”。引導保險資金擴大對重點產業鏈企業的投資,鼓勵保險機構以股權、債權、不動產等形式為重點企業提供長期穩定的資金。
三、增加供應鏈金融基礎設施供給
鼓勵各類金融機構、供應鏈核心企業接入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贛服通”金融服務專區,探索依法合規利用公共數據為供應鏈上下游中小微企業融資提供便利。支持贛南金融資產交易中心開展供應鏈金融底層資產的產權交易服務,省聯交運登記清算中心創新開展資金監管、信用信息等供應鏈金融服務。鼓勵設立服務于供應鏈金融的特色小額貸款、融資擔保、商業保理、融資租賃機構。引導地方交易場所專注于服務產業客戶,建設配套倉儲、物流服務體系,提升大宗商品等現貨實物交易服務水平。
專欄4 打造區塊鏈供應鏈金融服務平臺 |
(一)探索設立區塊鏈供應鏈大數據服務公司。鼓勵各地國資平臺公司、國有商業銀行以及大數據公司、數字金融企業等共同出資成立區塊鏈供應鏈大數據服務公司,負責重點產業鏈核心企業上鏈、政務大數據與稅收工商大數據接入、銀行擔保等機構對接以及平臺運行維護等工作,以政府采購和國企采購作為突破口推動核心企業上鏈。平臺通過利差收入、收取智慧倉庫監管費、數據風控增值服務費等獲得收益。 (二)推動“區塊鏈+平臺”大數據共享。協調“云上江西”等擁有數據資源的國有企業,推動政務大數據在鏈上有序開放和共享,積極推動隱私計算技術應用確保數據安全,降低數據泄露風險。積極利用物聯網技術,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依托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平臺開發“存貨質押”等新型融資工具。 (三)鼓勵金融機構對接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平臺。推動銀行、保險及擔保等各類金融機構在區塊鏈供應鏈金融平臺上實現全方位對接,將各條供應鏈上的核心企業的優質信用傳遞到各級供應商,滿足中小企業基于真實貿易背景的融資需求,為其提供更充分、更低成本的信貸融資服務,實質性解決產業鏈上中小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問題。 |
第六節 有序發展開放金融
一、多元化引進各類外資金融機構
取消單家中資銀行和單家外資銀行對中資商業銀行的持股比例上限,允許外資銀行開業時即可經營人民幣業務,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我省開設分行、支行或代表處。支持符合條件的外資金融機構按規定在我省設立國際性或區域性管理總部、業務運營總部、后援服務中心、培訓基地等后臺機構。鼓勵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信托公司、財務公司、天使投資、風險投資、產業投資等各類金融機構和企業在贛投資或設立股權投資管理企業。
二、推進離岸金融規范發展
圍繞江西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面向粵港澳大灣區、“一帶一路”國家和地區的金融機構,在離岸金融市場準入、準備金、離岸業務管理、離岸業務獎勵等方面提供支持。支持發展期貨保稅交割,逐步拓展離岸證券、離岸基金等離岸金融業務。建立并完善包括離岸金融注冊中心、客服中心、年檢中心、人力中心、政務咨詢中心等在內的服務支持系統,“一站式”集中辦理所有離岸業務相關手續。
三、健全區域金融合作機制
鼓勵開展跨區域多邊金融合作,引導跨區域金融機構協同落實贛南等原中央蘇區振興發展、長江中游城市群、對接融入粵港澳大灣區和長三角一體化等國家重大區域發展戰略,推動在綠色金融、普惠金融、股權投資等方面開展合作,建立常態化金融人才跨境跨區交流平臺,促進多邊金融市場融合發展。探索構建適應內陸開放型經濟試驗區建設的金融監管協調機制。
四、擴大區域金融高水平雙向開放
提升與國際循環相適應的金融發展能力,推動金融機構支持我省企業參與“一帶一路”,做好全球授信、貿易融資、保單融資、多幣種清算等全方位服務。推動更高水平貿易投資便利化,便利企業對外貿易人民幣結算。探索跨境人民幣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支持符合條件的企業和金融機構開展境外發債、國際商業貸款等境外融資業務。鼓勵符合條件的企業到境外資本市場上市掛牌。支持企業根據境內外融資計劃在境外發行股票、債券融資、探索開展跨境資產管理業務試點。支持企業和對外投資企業購買海外投資保險、出口產品責任險等險種。鼓勵有條件的法人金融機構加強與國際先進金融機構合作,積極“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
第四章 重大工程
第一節 實施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升級工程
進一步發揮資本市場服務新發展格局的重要作用,全面推進江西企業在境內外上市融資,鞏固深化“映山紅行動”成果,為全省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
一、不斷夯實企業上市基礎
推動企業股份制改造攻堅戰。重點圍繞“2+6+N”產業企業以及制造業領航企業、單項冠軍、專精特新“小巨人”等企業,推動一批優質企業實施股份制改造,每年動態保持100家以上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造。每年動態保持600家以上企業納入省重點上市后備資源庫,對照上市條件和要求優中選優、動態管理,精準確定50家左右“映山紅”企業進行重點培育,集中政策和資金等資源,予以重點調度、重點扶持、重點推進。
二、推動優質企業上市掛牌
搶抓全面推進證券發行注冊制改革和支持符合條件的革命老區重點企業上市融資等政策機遇,推進文化、旅游、有色、農林業、中醫藥、軍民融合、VR等我省特色產業龍頭企業對接資本市場。支持主業突出的成熟型企業到主板上市,符合國家戰略、突破關鍵核心技術、具有核心競爭能力的科技型企業到科創板上市,成長性強的創新創業企業到創業板上市,專精特新企業到北交所上市,鼓勵旅游、地產及外向型企業到香港等境外資本市場上市,支持符合條件的上市公司拆分子公司在境內外上市。力爭到2025年末,全省境內外上市公司超過140家,其中A股上市公司達到100家左右。大力支持企業到新三板掛牌,鼓勵新三板掛牌企業用活用好平臺,結合自身發展實際,靈活開展股權融資和債券融資。
三、推動上市公司高質量發展
發揮好上市公司在培育發展產業集群以及“延鏈”“拓鏈”“補鏈”中的引領帶動作用,引導上市公司加大對符合產業政策項目的投資力度。充分發揮資本市場并購重組主渠道作用,支持上市公司圍繞主業及產業鏈上下游實施并購重組,推動形成一批千億元市值的上市公司。鼓勵國有上市公司通過并購重組、分拆上市等方式,借助資本市場深化國企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引導經營困難的上市公司通過引進戰略投資者、資產置換等方式加快轉型升級,恢復盈利能力。引導上市公司有效利用期貨市場,發揮期貨工具套期保值、風險對沖等功能,加強企業風險管理。支持上市公司采用定向增發、配股、優先股、債轉股和可轉債、公司債、資產證券化融資等方式拓展融資渠道。
四、擴大企業直接融資規模
推動獨角獸、瞪羚、專精特新等企業掛牌展示,利用股權融資、私募可轉債等提高直接融資規模。運用好全省債券融資重點企業庫和項目庫,進行動態管理、協調解決項目發行問題。積極打造核心優質省屬、市屬企業集團,積極爭取境內最高評級和境外投資級評級,提升我省企業資本市場形象。推動省鐵航集團、省投資集團、上饒投資控股、贛州發投集團等企業獲批優質企業債、公司債、DFI等儲架發行資格。加強設區市和縣域融資主體信用建設,增強資本實力,提高盈利能力,提升信用等級。鼓勵境內外投資者投資江西企業發行的債券。創新直接融資產品和工具,推動有條件的企業通過創新公司債券、創新資產支持證券、資產支持票據、基礎設施REITs等融資工具豐富融資手段、拓寬融資渠道。引導縣區級融資主體發行政策鼓勵類債券品種,特別是鄉村振興、碳中和等契合我省經濟社會發展的專項融資產品。力爭5年新增資本市場融資額2000億元以上。
第二節 實施“險資入贛”工程
推動我省與全國主要大型保險集團簽訂戰略合作協議,基本形成上下聯動、產品多元、支撐有力的“險資入贛”工作新格局,“十四五”期間,全省“險資入贛”金額累計達到1200億元。
一、建立項目儲備庫
深度挖掘項目的有效需求,收集、遴選省內符合國家發展規劃和產業政策、符合保險資金投資要求的項目建立“險資入贛”項目儲備庫。強化入庫項目的動態管理,對入庫項目從項目信息發布、宣傳推介、融資對接、協調服務等方面予以支持。
二、做強省內融資主體
鼓勵江西省交通投資集團、江西省鐵路航空投資集團、江西省水利投資集團、江西省投資集團、江西省省屬國有企業資產經營(控股)有限公司等省屬企業增強引入保險資金的能力,支持實體經濟發展;鼓勵江西大成國資公司、江西建工集團、省旅游集團等企業做大資產規模,提高在保險資管機構的內部評級,增強企業融資優勢。鼓勵各地整合資產,盤活資源,力爭每個設區市打造一家規模較大、資產優質、效益較好、保險資管機構認可度較高的融資主體,予以支持。鼓勵省屬企業充分發揮優勢,按照市場化原則為資質條件較弱的市縣項目和產業引入保險資金提供擔保增信服務。推動銀行機構為引入保險資金提供增信服務。支持政府性融資擔保公司做強實力,提高信用評級,為項目提供擔保,降低擔保費率。
三、拓寬險資投資形式
支持保險機構運用保險資金相關政策,采用債權計劃、股權投資、產業基金、信托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等多種形式,廣泛參與地方基礎設施和重大項目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等方面投資。支持保險機構運用保險資金開展商業地產、養老、醫療、健康等領域不動產投資。鼓勵保險機構運用保險資金購買地方政府債券以及省內融資主體發行的企業債券、可續期債券等各類債券。
四、創新融資對接機制
加強與中國保險資產管理業協會的溝通聯系,推動省內重大項目在中國保險資產信息管理交互系統發布推介。深入推進全省產業與金融對接,組織省內融資主體、項目方與保險資管機構開展對接活動。設立江西省普惠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險資入贛”專區,推動保險資金與我省重大項目開展常態化投融資對接。深化省政府與保險集團總部的戰略合作,支持各駐贛保險機構向總部和保險資管機構推介我省優質項目。
第三節 實施“金融贛軍”跨越工程
充分發揮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三大傳統金融機構主力軍作用,著力引進金融機構,持續壯大駐贛金融機構,大力培育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加快組建地方法人證券、基金、保險等金融機構,完善全省金融業態,增強金融機構資本實力,實現“金融贛軍”資產規模、服務能力跨越式提升。到2025年末,全省地方金融企業資產總額達3.5萬億元以上。
一、銀行業
支持城商行引進戰略投資者,優化資產負債結構,做實資產質量,支持條件成熟的城商行擇機上市。支持農商銀行扎根江西本土,堅守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妥善化解風險,爭取省聯社改革列入全國試點。深入推進中小銀行深化改革和化解風險工作,增強中小銀行服務實體經濟能力。支持江西裕民銀行增資擴股、做大做強。支持井岡山九銀村鎮銀行建設為投資管理型村鎮銀行,支持瑞金光大村鎮銀行轉型升級專注服務鄉村振興的村鎮銀行。
二、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支持信托公司堅守受托人定位,夯實信托文化,積極拓展標品投資、資產證券化、家族信托、慈善信托等信托本源業務,穩步開展財富管理業務,多元化開展綠色信托業務。引導財務公司強化內部服務功能,發揮專業特色優勢,加強資金集中管理,提高集團資金使用效率,為符合國家宏觀產業政策導向的企業集團高質量發展提供優質高效的金融服務。引導江西金融租賃公司積極踐行“本土化、特色化”的經營戰略,主動對接制造強國新需求,拓展租賃物深度和廣度,加大直接租賃等業務投入,提升經營性租賃業務管理水平,支持省內實體經濟的發展。
三、證券業
支持中航證券、國盛證券等地方法人證券公司增資擴股,進一步增強資本實力,通過重組、兼并等方式進行資源整合。指導并支持國盛證券、中航證券圍繞企業上市“映山紅行動”升級工程,大力推進優質企業赴主板、科創板、創業板、北交所上市和新三板掛牌和融資。推動瑞金證券公司、瑞京基金管理公司申報籌建。支持瑞奇期貨公司增強資本實力,完善產品和服務體系,增強服務能力。
四、保險業
推動恒邦保險公司提質增效、發展升級、機構延伸、服務擴面,打造成資本充足、管理規范、內控嚴密、效益良好的現代保險集團。加大地方法人保險機構籌建力度,著力推進申報籌建工作。繼續加強與頭部保險集團的合作,穩步擴大“險資入贛”規模。
五、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
以資本為紐帶、以產權為基礎依法開展國有資本運作,積極推進競爭類企業整體上市,劃轉整體上市企業部分股權由平臺公司進行運作和價值管理,提高國企資產證券化水平。打造一家萬億級資產規模的引領性產業投資大平臺,實現產融結合。推動省屬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平臺做大做強,進一步優化金融資源配置,推動投融資體制改革,統籌規劃國有金融資本戰略布局,合理調整國有金融資本在銀行、保險、證券等行業的比重。支持省金控集團打造全牌照金融控股集團。設立江西省現代產業發展引導基金,構建我省千億級產業投資基金群,形成省市縣三級聯動、社會資本和金融資本共同參與的產業投資新格局。
第四節 實施地方金融組織提升工程
推動融資擔保、融資租賃、商業保理做大做強,引導小額貸款公司、典當行做優做精,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區域性股權市場專注主業、脫虛向實。
一、提升融資擔保服務實體經濟效能
有效發揮省融資擔保集團龍頭作用,做強做大注冊資本規模至50億元,實現主體信用評級AAA級。推進“1+5+N”政府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即構建一個多級擔保機構與銀行機構共同參與的業務聯動和風險分擔機制,構建完善的擔保機構體系、銀擔合作體系、業務結構體系、政策扶持體系及監督管理體系5個子體系,引導融資擔保機構研究開發N種具有“準公共產品”屬性的業務產品。形成“N+12”骨干融資擔保機構布局,省級層面形成N(2-3)家政府性與市場性互補、專業化與非專業化互補的大型擔保機構;每個設區市及贛江新區各培育一家主業突出、經營規范、實力較強的市級次龍頭機構。力爭“十四五”末全省融資擔保行業擔保責任余額突破3000億元。
二、增強小額貸款公司創新發展能力
引導小額貸款公司按照“小額、分散”和審慎經營原則,立足縣域,突出自身競爭優勢,差異化經營。鼓勵和吸引資本實力強、經營管理水平高、具有產業背景和可持續經營模式的龍頭企業發起設立小額貸款公司,支持存量小額貸款公司優化股東結構、引入優質企業股東。全面實施小額貸款公司分類監管評級制度,加強分類評級結果運用。對評級結果優質的小額貸款公司適當放寬融資限制,對評級結果較差的小額貸款公司,引導其加快重組或有序退出,促進小貸行業健康發展。鼓勵小額貸款公司借助科技手段賦能發展,提升質量,實現行業數字化轉型升級。
三、增強區域性股權市場服務功能
做實做精股權融資業務,平穩開展交易轉讓業務,規范發展可轉債業務,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改制輔導、財務顧問等一攬子金融綜合服務,將區域性股權市場打造成地方政府扶持中小微企業政策措施的綜合運用平臺。探索區域性股權市場與滬深交易所、“新三板”的互動和連通機制。
四、提升融資租賃和商業保理行業開放發展水平
積極引進省外上市公司、實體產業龍頭企業來贛設立融資租賃機構。支持我省重點產業鏈核心企業和大型企業(集團)發起設立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鼓勵省內有條件的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增資擴股,提升資本實力,積極完善設備或裝備等融資租賃模式。力爭到2025年,全省融資租賃資產總額達到500億元,發放商業保理款本金規模達到80億元。
五、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做精做優
引導和督促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回歸本源,聚焦不良資產化解主業,服務地方實體經濟發展。推動我省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引進具有較強資本實力、產業背景、品牌形象的戰略投資者,增強資本實力,走內涵式發展道路。推動地方資產管理公司布局一線城市,吸收發達地區先進管理經驗,吸引低成本資金,靈活運用不良資產處置手段,力爭主要業務指標在全國排名前列。
六、推動其它地方金融組織規范發展
主要通過現有交易場所整合重組,推進環境、能源、中藥材、大數據等新興交易場所建設。推動典當行探索可持續發展路徑,立足細分市場做精做優,增強普惠金融服務能力。守住“社員制、封閉性”等底線,探索發展規范有序的農村信用合作模式。
七、加快發展金融中介服務機構
擇優引進資產評估、會計、審計、律師、公證等中介機構,支持本地優質中介服務機構發展壯大、做優做強。加強金融中介行業管理,規范執業行為,強化行業自律。推動金融中介機構開展服務創新,提升專業能力,塑造綜合性、行業性、區域性金融中介機構品牌。培育和發展企業征信機構,建設和完善金融綜合服務平臺。鼓勵大型信用評級機構在我省設立業務總部或分支機構,支持合格主體新設專業性信用評級機構。
第五章 戰略舉措
第一節 防范和處置金融風險
一、積極化解地方法人銀行風險
綜合運用不良資產處置、增資擴股、引進戰略投資者等方式,穩步推進地方法人銀行風險處置工作。通過資本補充、代償追償等手段,提升地方法人銀行抗風險能力。持續關注地方法人銀行機構金融風險,穩固防范化解成果,建立常態化法人銀行機構金融風險監測和預警機制。
二、積極化解證券市場風險
積極穩妥防范和處置上市公司股票質押爆倉風險,壓實上市公司主體責任;支持市縣設立紓困基金,為上市企業提供流動性支持,堅持做好債券風險防范監測預警和風險處置工作。持續整治私募基金風險,加強準入管理和資金監測監控,重點防范外省輸入性風險;積極穩妥化解已登記私募基金管理人存量風險,嚴控新增風險。
三、整頓地方金融秩序
建立健全長效監管機制,穩妥處置各類交易場所風險,確保如期完成交易場所清理整頓攻堅工作。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多措并舉穩妥化解網貸機構存量業務風險,實現存量風險基本出清。持續做好網絡借貸風險后續處置,加大追贓挽損、資產處置等工作力度。開展校園貸風險排查和宣傳教育活動。密切關注、妥善處置投資公司等領域風險。
四、嚴厲打擊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
以貫徹落實《防范和處置非法集資條例》《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為抓手,建立地方金融執法隊伍,健全金融風險防控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贛金鷹眼”監測預警平臺功能和銀行機構資金異動監測機制作用,提高對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的識別效率。依托防范金融風險公益宣講團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加快處置非法集資存量案件,堅決取締非法金融組織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
五、維護金融消費者合法權益
按照“賣者盡責、買者自負”原則,督促金融機構加強投資者適當性管理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規范營銷宣傳行為,防止虛假宣傳、夸大宣傳、誤導客戶,防止將金融產品提供給不適當的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加強金融知識教育、宣傳和普及,提高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安全意識和風險管理能力。完善投資者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協調、聯動等機制。
六、優化金融信用環境
加強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深化企業破產重整、企業信用修復等機制建設,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行為。鼓勵各地社會矛盾糾紛調處化解中心以民非單位形式組建調解機構,“一站式”解決金融領域矛盾糾紛。深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增強企業和居民信用意識,共同營造誠實守信的金融信用環境。
第二節 加強地方金融監管
一、完善省市縣地方金融監管體制
貫徹落實《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完善省市縣三級地方金融監管體制,強化市縣地方金融監管部門對轄區內地方金融組織的監管職責,推動監管資源向基層傾斜。研究制定地方金融監管行政處罰程序規定,明確行政處罰中調查取證、告知、聽證、審理、文書送達等程序,推動行政處罰規范化。嚴格落實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完善地方金融監管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適用規則。落實好省人大常委會《關于加強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的決定》,做大做強金融企業國有資產。
二、加強地方金融監管制度建設
結合國家監管文件和《江西省地方金融監督管理條例》規定,制定我省地方金融組織行業監管細則,明確地方金融組織準入條件、高管資質、爭議處理、信息報送、信息披露、重大風險事件報告、退出等制度,強化對地方金融組織的機構監管、行為監管和人員監管。探索分類監管,根據地方金融組織的經營規模、服務對象、內部管理水平、信用狀況、風險狀況等,實施分類監管。
三、創新完善監管方式和手段
綜合運用非現場監管、現場檢查、信用監管、分類監管等多種方式,對于違反國家和本省監管要求的行為,依法采取監管談話、出具風險提示函、責令定期報告、責令相關人作說明等措施;對于違反法律法規等行為,依法采取限期改正、罰沒款、責令停止經營、責令停業整頓、吊銷經營許可證、取締、移送司法機關等手段,實現依法監管、有效監管。
四、建立地方金融監管綜合服務平臺
建立地方金融監管綜合服務平臺和“7+4類”地方金融組織監管子平臺,完善日常監測預警體系,明確和細化監管指標,打造“一窗式”地方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實現對地方金融組織的全面動態管理,提升跨行業、跨市場交叉性金融風險的甄別、防范和化解能力。
五、建立部門監管聯動機制
健全與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常態化交流機制,學習借鑒監管經驗,完善地方金融監管方式和手段。加強與國務院金融監管部門駐贛派出機構的信息共享和金融風險防范處置協作,加強與公安、市場監管、司法等部門信息通報、日常溝通、協同整治和聯合懲戒,共同促進各類地方金融組織的有效監管。
第三節 優化金融產業區域布局
圍繞我省“一圈引領、兩軸驅動、三區協同”區域發展格局,合理規劃金融空間布局。結合各地經濟金融發展特色及資源稟賦等條件,推動區域金融多元化特色化發展。
一、支持南昌打造國內有影響力的區域性金融中心
充分發揮省會核心引領作用和資源集聚優勢,持續增強紅谷灘全省金融商務區核心競爭力,大力發展金融總部經濟。進一步健全金融服務體系,建設普惠金融服務中心,完善金融市場功能,推動產融深度融合,提升金融開放水平,提高輻射帶動能力,優化金融生態環境,著力打造國內有影響力的區域性金融中心。到2025年末,南昌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10%以上;境內外上市公司數超過45家,直接融資額突破2200億元;各主要指標年均增速保持全國省會城市前列,在全省的首位度不斷提升。
專欄5 提升全省金融商務區,打造中部新興區域金融中心 |
一是打造省域金融決策中心。積極引進或設立法人金融機構,引進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托等金融機構區域性總部或功能性總部。打造金融交流合作平臺、金融智庫、金融數據和咨詢平臺等金融決策支持平臺,不斷提升金融商務區對省域金融的影響力,力爭在2025年末,金融商務區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金融中介服務企業和其他類企業總數達到1500家以上。 二是打造區域要素市場中心。建設各類金融資產交易平臺,以“映山紅”行動為抓手,加快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做大做強省股權交易中心。以基金產業園為抓手,做大風險資本要素市場。依托省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做大不良資產交易市場。大力發展專利權、版權、著作權等知識產權交易,做大做強知識產權交易市場,進一步加大VR等數字經濟企業研發投入。 三是打造區域科技金融中心。打造從創業孵化到上市的科技企業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務體系,重點打造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科技產業轉移的科技金融中心。聯合金融機構、科技企業,共同建立集科技企業融資、項目孵化及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等功能于一體的科技金融綜合服務平臺。大力引進政策性和商業性的科技企業融資擔保公司,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科技企業融資類保險業務。鼓勵商業銀行設立科技支行、開發科技信貸產品,吸引和激勵天使基金和風投基金加大對各類科技企業股權投資規模。 |
二、推動贛州全省金融次中心和贛粵閩湘邊際區域金融中心建設
重點建設贛州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設立普惠金融專營機構,大力發展數字普惠金融。全力打造金融商務集聚區,數字金融產業園、金融創新集聚區等金融功能區。深入融入大灣區建設,力爭金融發展水平達到東莞、佛山等大灣區第一梯隊節點城市水平。引進域外區域性、功能性傳統金融機構設立資產管理、風險管理、股權投資等專業化子公司,推動組建地方證券公司等地方法人金融機構。做實做優贛州金控集團,打造全牌照經營的金融平臺。推動贛州銀行引進戰略投資者上市掛牌。到2025年末,全市金融業增加值占GDP比重達到8%,金融機構數量達到200家,形成牌照齊全、有序競爭、差異化發展的金融組織體系。
三、推動形成各具特色、差異化發展的區域金融發展格局
深化贛江新區綠色金融改革創新,力爭將贛江新區打造成為全國綠色金融改革創新示范區。支持九江打造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范區,推進產業金融深度融合,探索開展綠色金融、轉型金融和碳金融等創新試點。扎實推進吉安普惠金融改革試驗區建設,支持吉安市重點發展數字普惠金融。支持上饒創建數字金融創新試驗區,深化園區金融改革創新試點。支持撫州創建科技金融創新試驗區,推進溫泉科技金融小鎮、全省“科貸通”示范區建設,深化金融支持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試點工作。支持宜春打造服務于鋰電新能源、新材料等重點產業的產業金融。支持鷹潭打造物聯網金融創新中心,建設智慧金融科技產業園。推動新余大數據普惠金融試點,建設新宜吉合作示范區金融產業園。支持萍鄉以經開區為主體,打造支持產業轉型升級發展的金融商務區。
第六章 保障措施
第一節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加強金融系統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為順利實現“十四五”規劃目標任務提供堅強保證。扎實抓好金融機構黨的建設,壓實金融機構黨建工作主體責任,加強理想信念教育、黨性教育、紀律教育,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教育管理,做到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以黨建引領帶動完善公司治理,加大金融業務風險管控力度,加強從業人員合規法制教育,確保風險防范“關口前移”。
第二節 完善配套支持政策
積極爭取國家層面政策支持,立足我省戰略功能定位,在供應鏈金融、氣候投融資等領域爭取國家級金融創新試點。加強部門協作,強化金融政策與財政、產業、投資、房地產、科技、“三農”、自然資源、生態環境等政策協同,采取適當激勵措施,引導和撬動金融資源流向經濟社會發展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增強財政金融聯動,完善貸款風險補償、政府購買保險服務等制度,對融資性擔保機構增信給予適當風險補償。優化各級政府對金融機構支持地方經濟發展考核獎勵資金的結構和用途,調動其服務地方經濟發展積極性。
第三節 加強人才支撐
推動省直有關部門,市、縣(區)人民政府,有關高等院校,金融機構、地方金融組織和金融類社會組織形成合力,完善金融人才培養、評價、使用、流動、激勵等政策和機制,加強金融多層次人才隊伍建設。加快引進和培養金融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強化金融人才認定、職稱評審、人才落戶、住房保障、子女入學等優惠政策保障。支持高校研究機構申報金融學博士后工作站或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采用研究機構與金融機構聯合招生、共同培養博士后的模式,為金融機構輸送高端金融人才。健全政府部門與金融機構雙向人才交流機制。支持各地商業銀行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提供各類金融支持。
第四節 健全評估機制
建立規劃實施情況的跟蹤、評估和考核機制,對預期性目標進行動態監測和評估。聘請第三方機構對規劃落實情況進行跟蹤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及時借鑒其他省份先進經驗,改進和調整主要目標、戰略舉措和實施路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