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 別:海關法規文 號:海關總署公告2022年第26號頒發日期:2022-03-15
地 區:全國行 業:全行業時效性:有效
為保障我國生物安全,進一步加強出入境特殊物品衛生檢疫監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生物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衛生檢疫法》及其實施細則規定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2022)》,海關總署制定了《特殊物品海關檢驗檢疫名稱和商品編號對應名錄》(見附件),現予以公布。
未列入對應名錄的出入境特殊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范》要求進行申報。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海關總署公告2020年第46號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
海關總署
202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