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點2.存貨期末計量方法
三、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與轉回
科目設置:“資產減值損失”、“存貨跌價準備”
(一)存貨跌價準備的計提
資產負債表日,存貨的可變現凈值低于成本,應當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借:資產減值損失(存貨成本-可變現凈值)
貸:存貨跌價準備(存貨成本-可變現凈值)
(二)每一資產負債表日,比較存貨成本與可變現凈值
1.應有數大于已有數:補提
2.當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減記的金額應當予以恢復,并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資產減值損失
【注意】導致存貨跌價準備轉回的條件是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消失,而不是在當期造成存貨可變現凈值高于其成本的其他影響因素。(兩個“原”:原因素、原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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