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不定項選擇題(本類題共12小題,每小題2分,共24分。每小題備選答案中,有一個或一個以上符合題意的正確答案,每小題全部選對得滿分,少選得相應分值,多選、錯選、不選均不得分)
【資料1】
2013年4月19日,甲公司向乙公司簽發了一張出票后2個月付款、金額為20萬元的商業匯票,付款人為丙公司。4月20日,丁公司作為保證人在匯票上簽章作了保證,但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
4月25日,乙公司將該匯票后背書轉讓給戊公司,但未記載背書日期。5月15日,戊公司向丙公司提示承兌時,丙公司以其所欠甲公司債務只有15萬元為由拒絕承兌,
戊公司欲行使追索權。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下列各項中,屬于該匯票被保證人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戊公司
【答案】A
【解析】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兌的票據,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票據,出票人為被保證人。在本題中,丙公司并未承兌票據,應以出票人甲公司為被保證人。
2.關于乙公司未記載背書日期行為效力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該背書無效
B.該背書有效
C.該票據無效
D.視為到期日前背書
【答案】BD
【解析】背書由背書人簽章并記載背書日期;背書未記載日期的,視為在票據到期日前背書(背書有效)。
3.下列票據當事人中,戊公司可以向其行使追索權的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丁公司
【答案】ABD
【解析】持票人可以向票據的出票人(甲公司)、背書人(乙公司)、承兌人和保證人(丁公司)中的任何一人、數人或者全體行使追索權。在本題中,丙公司并未承兌票據,并非承兌人,只是票面上記載的付款人,不是票據債務人,不承擔票據責任,戊公司無權向丙公司追索。
4.戊公司向乙公司行使追索權的截止時間是( )。
A.2013年6月19日
B.2013年10月19日
C.2013年8月15日
D.2013年11月15日
【答案】D
【解析】商業匯票中,持票人對出票人、承兌人以外前手的追索權,在被拒絕承兌或者被拒絕付款之日(2013年5月15日)起6個月內行使。
【資料2】
甲度假酒店設有客房部、餐飲部、娛樂部等經營部門,各經營部門業務取得的收入分別核算。2013年1月有關經營業務如下:
(1)提供住宿服務取得營業收入130萬元,支出住宿成本90萬元。
(2)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營業收入140萬元,支出餐飲成本120萬元。
(3)經營游藝場取得游藝收入25萬元、射擊收入10萬元、跑馬比賽收入2萬元、游戲機收入8萬元,支付游藝場租金6.5萬元。
(4)舉辦時裝表演活動取得營業收入17萬元,支付演員勞務費支出3萬元。
已知:服務業營業稅稅率為5%,娛樂業營業稅稅率為20%,文化體育業營業稅稅率為3%。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甲度假酒店當月發生的下列業務中,應按服務業項目計算繳納營業稅的是( )。
A.提供住宿服務
B.經營游藝場
C.提供餐飲服務
D.舉辦時裝表演活動
【答案】AC
【解析】(1)選項B:應按“娛樂業”計算繳納營業稅;(2)選項D:應按“文化體育業”計算繳納營業稅。
2.甲度假酒店當月住宿、餐飲服務應繳納營業稅稅額的下列計算式中,正確的是( )。
A.(130-90)×5%+(140-120)×3%=2.6(萬元)
B.(130-90)×3%+(140-120)×5%=2.2(萬元)
C.(130+140)×5%=13.5(萬元)
D.(130+140-90-120)×20%=12(萬元)
【答案】C
【解析】(1)提供住宿、餐飲服務均屬于“服務業”征稅范圍,適用營業稅稅率為5%,排除選項ABD;(2)選項C:稅法未規定納稅人提供住宿、餐飲服務允許扣除的項目,應按收入全額計算繳納營業稅,不得扣除任何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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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許紫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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