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有哪些?請聽東奧初級會計名師講解!
對于考初級會計的小伙伴來說,總是有很多知識點易混淆,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有哪些區別?請看東奧名師郭老師帶來的精彩分享!
本段中,郭老師對不征稅收入和免稅收入進行區分,避免學員對此混淆,最后再通過例題鞏固,使學員對知識掌握更加牢固。
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個人成就: 經濟學博士,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博士后。 1995年開始從事《經濟法》考試輔導,1998年開始編著“輕松過關”系列圖書。 學員公認的經濟法考試輔導專家。 授課特點: 擅長以簡明的例圖、幽默的語言把考點講解得透徹易記。 被學員親切稱為“郭帥”。 適合零基礎學員。 |
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
【解釋】(1)不征稅收入屬于非營利活動帶來的收入(如財政撥款),理論上就不應列入企業所得稅的應稅范圍;(2)免稅收入是國家為了實現某些經濟和社會目標,在特定時期內對特定收入(如國債利息收入)給予的稅收優惠。
1.不征稅收入
(1)財政撥款;
(2)依法收取并納入財政管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3)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
【解釋1】國務院規定的其他不征稅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由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專項用途并經國務院批準的財政性資金。
【解釋2】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將國有資產無償劃入企業,凡指定專門用途并按規定進行管理的,企業可作為不征稅收入進行企業所得稅處理。其中,該項資產屬于非貨幣性資產的,應按政府確定的接收價值計算不征稅收入。
【解釋3】自2018年9月20日起,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及基本養老保險基金投資管理機構在國務院批準的投資范圍內,運用養老基金投資取得的歸屬于養老基金的投資收入,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2020年新增)
【解釋4】自2018年9月10日起,對全國社會保障基金取得的直接股權投資收益、股權投資基金收益,作為企業所得稅不征稅收入。(2020年新增)
【解釋5】企業的不征稅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費用或者資產,不得扣除或者計算對應的折舊、攤銷扣除。
2.免稅收入
(1)國債利息收入
【解釋】對企業取得的2012年及以后年度發行的地方政府債券利息收入,免征企業所得稅。
(2)符合條件的居民企業之間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3)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從居民企業取得與該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
【解釋】對于上述第(2)、(3)條:(1)來自非上市公司(居民企業)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免稅;(2)來自上市公司(居民企業)的股息、紅利等權益性投資收益:①連續持有上市公司股票12個月以上的,免稅;②不足12個月的,征稅。
(4)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
符合條件的非營利組織的收入,不包括非營利組織從事營利性活動取得的收入,但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另有規定的除外。
【例題1?單選題】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不征稅收入的是()。(2017年)
A.接受捐贈收入
B.國債利息收入
C.銷售貨物收入
D.財政撥款
【答案】D
【解析】(1)選項AC:屬于應稅收入;(2)選項B:屬于免稅收入;(3)選項D:屬于不征稅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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