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懶人學習方法-案例講解(2)
目前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經濟法基礎》零基礎入門班已經開課,馬小新老師已經用懶人學習方法這種方式給學員們講解了例題,為了讓考生更好理解這種學習方法馬小新老師再次用該方法講解了幾道題,具體的講授過程讓我們看看吧。
| 東奧名師:馬小新 |
個人成就:
會計理論及實務教學專家,國內在線直播教育先驅,是教育界的“網紅講師”。有豐富的理論基礎和實務課程經驗,對于考點把控精準,善于帶動課堂氣氛、舉例子,使學員在輕松愉快的講解中學到知識。 | |
授課特點:
課堂生動,邏輯清晰,應試性強。聲音鏗鏘有力,充滿激情,將知識點相關聯,將課程與考試融會貫通,使學員全面理解教材。 |
【授課視頻】
【授課內容】
【例題-單選題】根據會計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賬務核對的表述中,不正確的是()。(2018年)
A.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及款項的實有數額相符
B.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年度財務預算相符
C.保證會計賬簿之間相對應的記錄相符
D.保證會計賬簿記錄與會計憑證的有關內容相符
【答案】B
【懶人學習方法舉例-勞動關系的建立】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提示】勞動關系的建立與是否簽訂了書面勞動合同、書面勞動合同的簽訂時間與用工時間孰先孰后、書面勞動合同約定的合同期限起算點、試用期滿時間、發放第一筆工資的時間等均無關。
【例題-單選題】2015年6月5日,張某到甲公司工作。6月8日甲公司與張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自2015年6月9日起至2017年6月8日止,每月20日發放工資。甲公司與張某勞動關系建立的時間為()。(2016年)
A.2015年6月9日
B.2015年6月20日
C.2015年6月8日
D.2015年6月5日
【答案】D
【解析】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2015年6月5日)起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
【例題-單選題】2011年3月1日,甲公司與韓某簽訂勞動合同,約定合同期限1年,試用期1個月,每月15日發放工資。韓某3月10日上崗工作。甲公司與韓某建立勞動關系的起始時間是()。(2011年)
A.2011年3月1日
B.2011年3月10日
C.2011年3月15日
D.2011年4月10日
【答案】B
【懶人學習方法舉例-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類型 | 納稅義務 | |||
居民企業 | 依法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 | 全面納稅義務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納稅 | |
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 ||||
非居民企業 | 依照外國(地區)法律成立且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 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 | 有限納稅義務 | 就以下所得納稅: (1)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 (2)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 |
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但有來源于中國境內所得 | 就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納稅 |
【懶人學習方法舉例-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類型 | 納稅義務 | ||||
居民企業 | 依法中國境內成立 | 符合一條即可 | 全面納稅義務 | 境內、境外的全部所得 | |
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 | |||||
非居民企業 | 兩條都不符合 | 中國境內有機構、場所 | 有限納稅義務 | (1)從中國賺的錢(雁過拔毛) (2)境外賺的但與其在中國的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有聯系) | |
中國境內啥都沒有 | 從中國賺的錢(雁過拔毛) | ||||
【例題·單選題】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非居民企業取得的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2018年)
【答案】×
【解析】非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課程介紹】
2020年初級會計職稱的零基礎輕松過關班中第一期課程先修班中零基礎入門班已經開課,零基礎入門班是幫助考生了解初級會計考試的相關內容,幫助考生制定學習計劃。該課程是即買即學,買過課程后的考生可以直接開始學習,前期課程中沒有輔導書,但是會提供相應的講義,幫助考生打好基礎,為接下來的學習做好鋪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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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內容選自東奧名師馬小新零基礎入門班,東奧會計在線整理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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