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備考攻略
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兩門科目中,《經濟法基礎》相對較為基礎,是考試中得分的關鍵點。為幫助廣大考生順利入門,東奧小編整理《經濟法基礎》科目各個章節2018年教材變化、考情分析、結構框架等干貨內容,本篇為第一章總論,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2018年教材變化
《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在2018年初級會計考試教材中主要變化有兩方面,一是根據《民法總則》對“法律關系的主體”的內容進行了重大調整,二是根據《民法總則》對“訴訟時效”的內容進行重大調整。目前2019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教材尚未發布,詳細內容變化請考生參考教材發布后,東奧名師為大家提供的教材變化解讀內容。
二、復習難度及重要程度
章節 | 2018年教材變化幅度 | 復習難度 | 重要程度 |
總論 | ★★ | ★★ | ★★ |
三、建議學習時間
4小時
四、基本結構框架
總論這一章分為5個單元,共計21個考點,大多數考點需要準確理解,也有部分考點需要死記硬背,出現不定項選擇題的可能性較小。
《經濟法基礎》第一章基本結構框架 | ||
總論 | 法律基礎 | 法的本質與特性 |
法律關系(2018年重大調整) | ||
法律事實 | ||
法的形式 | ||
法律責任 | ||
經濟仲裁 | 經濟糾紛的解決途徑 | |
仲裁的適用范圍 | ||
仲裁的基本原則 | ||
仲裁協議 | ||
仲裁程序 | ||
仲裁裁決 | ||
民事訴訟 | 審判制度 | |
地域管轄 | ||
訴訟時效(2018年重大調整) | ||
行政復議 | 行政復議范圍 | |
行政復議申請 | ||
行政復議機關 | ||
行政復議決定 | ||
行政訴訟 | 行政訴訟的范圍 | |
行政訴訟管轄 | ||
行政訴訟程序 |
五、2018年考試大綱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和法律、法律關系、法律事實、法的形式和分類
(二)掌握仲裁、民事訴訟
(三)掌握行政復議、行政訴訟
(四)熟悉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五)熟悉法律責任
(六)了解經濟糾紛的概念與解決途徑
《經濟法基礎》科目全面復習是“最安全”的復習之道,時間少、精力不足的考生建議通過《輕松過關》系列輔導書中標注的核心考點、高頻考點和需要稍微注意的考點有側重性地學習,這樣才能更高效。目前2019年初級會計職稱考務安排暫未公布,考生可以結合2018年教材提前準備,以上內容僅供備考復習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東奧小編會陸續為大家整理更多通關干貨資料,敬請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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