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產轉讓所得_2024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每日一 練
初級會計考試備考,離不開做題!以下是為大家準備的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財產轉讓所得相關習題,趕緊來做題練習吧!
【多選題】
根據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情形中,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的有( )。
A.趙某以股權抵償債務
B.李某因終止投資從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取得股權轉讓收入
C.王某以房產進行投資
D.張某持有的股權被行政機關強制過戶
【答案】A,B,C,D
【解析】(1)個人將投資于在中國境內成立的企業或組織(不包括個人獨資企業和合伙企業)的股權或股份,轉讓給其他個人或法人的行為,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具體包括以下情形:①出售股權;②公司回購股權;③發行人首次公開發行新股時,被投資企業股東將其持有的股份以公開發行方式一并向投資者發售;④股權被司法或行政機關強制過戶(選項D);⑤以股權對外投資或進行其他非貨幣性交易;⑥以股權抵償債務(選項A);⑦其他股權轉移行為。(2)選項B:個人因各種原因終止投資、聯營、經營合作等行為,從被投資企業或合作項目、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以及合作項目的經營合作人取得的股權轉讓收入、違約金、補償金、賠償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項等,均屬于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適用的規定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3)選項C:個人以非貨幣性資產投資,屬于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和投資同時發生,對個人轉讓非貨幣性資產的所得,應按照“財產轉讓所得”項目,依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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