責令繳納_2019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每日一練
已經步入7月份,時間不等人,備考初級會計也要加快步伐!下面是與責令繳納相關的經濟法基礎習題,請大家開始今天的學習!
【單選題】
李某新購置了一輛小汽車自用,根據規定李某應在2018年10月20日之前購買“交強險”并繳納車船稅780元,但是李某一直到2018年12月20日才購買“交強險”,則保險機構2018年在收取“交強險”的時候,應代收代繳車船稅的滯納金( )元。
A.780×60×0.5‰=23.40
B.780×61×0.5‰=23.79
C.780×62×0.5‰=24.18
D.780×63×0.5‰=24.57
【答案】B
【解析】(1)每一年度欠稅應加收的滯納金=欠稅金額×滯納天數×0.5‰,滯納天數的計算自納稅人應購買“交強險”截止日期的次日起到納稅人購買“交強險”的當日止。(2)則李某滯納天數=11+30+20=61(天),應加收的滯納金=780×61×0.5‰=23.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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