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每日一練:兼營銷售額
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備考2019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需要不斷的努力,小編今天給大家整理了經濟法基礎科目的練習題,快來測試吧!
【單選題】
甲酒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7年10月,甲酒店提供住宿服務取得含稅銷售額53萬元;出租上月購進的一處房產,取得不含稅租金10萬元。已知:不動產租賃服務適用11%的稅率,住宿服務適用6%的稅率。甲酒店當月的銷項稅額為( )萬元。
A.53÷(1+6%)×6%+10×11%=4.1
B.53×11%+10×11%=6.93
C.53÷(1+6%)×11%+10×11%=6.6
D.53÷(1+6%)×6%+10×6%=3.6
【答案】A
【解析】
甲酒店當月的銷項稅額=53÷(1+6%)×6%+10×11%=4.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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