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
《初級會計實務》大綱 | 《經濟法基礎》大綱 |
2022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已公布,為了方便各位考生了解最新考試范圍,東奧小編將《經濟法基礎》考綱內容整理如下,趕緊來看看吧!
第一章 總論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類與淵源、法律關系、法律事實
(二)掌握法律主體的分類、法律主體資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質與特征、法律責任的種類
(四)了解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法律責任的概念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法律基礎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質與特征
二、法的分類與淵源
(一)法的分類
(二)法的淵源
三、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一)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的概念
(二)我國現行的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四、法律關系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
(二)法律關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內容,要求應試人員對相關知識點能夠全面、系統掌握,并能夠分析、判斷和處理實務中相關的問題;熟悉的內容,要求應試人員對相關知識點能夠準確理解,并能夠解決和處理實務中相關的問題;了解的內容,要求應試人員對相關知識點能夠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實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為
第二節 法律主體
一、法律主體的分類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組織
(四)國家
二、法律主體資格
(一)權利能力
(二)行為能力
第三節 法律責任
一、法律責任的概念
二、法律責任的種類
(一)民事責任
(二)行政責任
(三)刑事責任
第二章 會計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會計核算、會計檔案管理、會計監督
(二)掌握會計人員
(三)熟悉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四)熟悉代理記賬、會計崗位設置
(五)熟悉會計工作交接
(六)了解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會計法》的適用范圍
(七)了解會計機構
(八)了解會計法律責任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會計法律制度概述
一、會計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會計法》的適用范圍
三、會計工作管理體制
(一)會計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單位內部的會計工作管理
第二節 會計核算與監督
一、會計核算
(一)會計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會計核算的主要內容
(三)會計年度
(四)記賬本位幣
(五)會計憑證
(六)會計賬簿
(七)財務會計報告
(八)賬務核對和財產清查
二、會計檔案管理
(一)會計檔案的概念
(二)會計檔案的歸檔
(三)會計檔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
(五)會計檔案的鑒定和銷毀
(六)特殊情況下的會計檔案處置
三、會計監督
(一)會計工作的單位內部監督
(二)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
(三)會計工作的政府監督
第三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一、會計機構
二、代理記賬
(一)代理記賬機構的審批
(二)代理記賬的業務范圍
(三)委托人、代理記賬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各自的義務
(四)對代理記賬機構的管理
三、會計崗位設置
(一)會計工作崗位設置要求
(二)會計人員回避制度
四、會計人員
(一)會計人員的概念和范圍
(二)對會計人員的一般要求
(三)會計工作的禁人規定
(四)會計專業職務與會計專業技術資格
(五)會計人員繼續教育
(六)總會計師
五、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工作交接的概念與責任
(二)會計工作移交前的準備工作
(三)會計工作交接與監交
第四節 會計法律責任
一、違反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法律責任
二、偽造、變造會計資料以及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三、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會計資料的法律責任
四、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及人員從事會計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五、單位負責人打擊報復會計人員的法律責任
六、財政部門及有關行政部門工作人員職務違法的法律責任
第三章 支付結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據的概念和種類、票據行為、票據權利與責任、票據追索
(三)掌握銀行匯票、商業匯票、銀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銀行卡賬戶和交易、銀行卡計息與收費
(五)掌握匯兌、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機構的概念和支付服務的種類
(七)熟悉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八)熟悉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
(九)熟悉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銀行卡收單、條碼支付、網絡支付、預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結算紀律、違反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十二)了解支付結算的概念、支付結算服務組織和支付結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十四)了解銀行卡的概念和分類
(十五)了解網上銀行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支付結算概述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和支付結算服務組織
(一)支付結算的概念
(二)支付結算服務組織
二、支付結算的工具
三、支付結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結算的原則
(二)支付結算的要求
第二節 銀行結算賬戶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和種類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概念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種類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變更和撤銷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
(二)銀行結算賬戶的變更
(三)銀行結算賬戶的撤銷
三、各類銀行結算賬戶的開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賬戶
(二)一般存款賬戶
(三)專用存款賬戶
(四)預算單位零余額賬戶
(五)臨時存款賬戶
(六)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七)異地銀行結算賬戶
四、銀行結算賬戶的管理
(一)銀行結算賬戶的實名制管理
(二)銀行結算賬戶資金的管理
(三)銀行結算賬戶變更事項的管理
(四)存款人預留銀行簽章的管理
(五)銀行結算賬戶的對賬管理
第三節 銀行非現金支付業務
一、票據
(一)票據的概念和種類
(二)票據當事人
(三)票據行為
(四)票據權利與責任
(五)票據追索
(六)銀行匯票
(七)商業匯票
(八)銀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結算方式
(一)匯兌
(二)委托收款
三、銀行卡
(一)銀行卡的概念和分類
(二)銀行卡賬戶和交易
(三)銀行卡計息與收費
(四)銀行卡收單
四、銀行電子支付
(一)網上銀行
(二)條碼支付
第四節 支付機構非現金支付業務
一、支付機構的概念和支付服務的種類
(一)支付機構的概念
(二)支付服務的種類
二、網絡支付
(一)網絡支付的概念
(二)網絡支付機構
(三)支付賬戶
(四)網絡支付的相關規定
三、預付卡
(一)預付卡的概念和分類
(二)預付卡的相關規定
第五節 支付結算紀律與法律責任
一、支付結算紀律
(一)單位和個人的支付結算紀律
(二)銀行的支付結算紀律
二、違反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一)簽發空頭支票、印章與預留印鑒不符、密碼錯誤支票的法律責任
(二)無理拒付、占用他人資金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違反賬戶規定行為的法律責任
(四)票據欺詐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購買銀行結算賬戶或支付賬戶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四章 稅法概述及貨物和勞務稅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稅征稅范圍、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掌握消費稅征稅范圍、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掌握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關稅的計稅依據和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熟悉增值稅納稅人、增值稅稅收優惠、增值稅征收管理和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五)熟悉消費稅納稅人、消費稅稅目、消費稅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關稅的納稅人和征稅范圍
(七)熟悉教育費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稅法要素
(九)了解現行稅種與征收機關
(十)了解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費稅稅率
(十二)了解城市維護建設稅、車輛購置稅、關稅的稅率、稅收優惠和征收管理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稅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稅收與稅收法律關系
(一)稅收與稅法
(二)稅收法律關系
二、稅法要素
(一)納稅人
(二)征稅對象
(三)稅率
(四)計稅依據
(五)納稅環節
(六)納稅期限
(七)納稅地點
(八)稅收優惠
(九)法律責任
三、現行稅種與征收機關
(一)我國現行稅收征收機關
(二)稅務機關征收管理的稅種
(三)海關征收管理的稅種
第二節 增值稅法律制度
一、增值稅納稅人和扣繳義務人
(一)納稅人
(二)納稅人的分類
(三)扣繳義務人
二、增值稅征稅范圍
(一)銷售貨物
(二)銷售勞務
(三)銷售服務
(四)銷售無形資產
(五)銷售不動產
(六)進口貨物
(七)非經營活動的界定
(八)境內銷售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界定
(九)視同銷售行為
(十)混合銷售
(十一)兼營
(十二)不征收增值稅項目
三、增值稅稅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稅稅率
(二)增值稅征收率
四、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一般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簡易計稅方法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進口貨物應納稅額的計算
(四)應扣繳稅額的計算
五、增值稅稅收優惠
(一)增值稅免稅項目
(二)"營改增"試點稅收優惠
(三)跨境行為免征增值稅的政策規定
(四)起征點
(五)小規模納稅人免稅規定
(六)其他減免稅規定
六、增值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七、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一)專用發票的概念
(二)專用發票的聯次及用途
(三)專用發票的領購
(四)專用發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辦納稅人實行增值稅電子專用發票
第三節 消費稅法律制度
一、消費稅納稅人
二、消費稅征稅范圍
(一)生產應稅消費品
(二)委托加工應稅消費品
(三)進口應稅消費品
(四)零售應稅消費品
(五)批發銷售卷煙
三、消費稅稅目
(一)煙
(二)酒
(三)高檔化妝品
(四)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車
(八)小汽車
(九)高爾夫球及球具
(十)高檔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實木地板
(十四)電池
(十五)涂料
四、消費稅稅率
(一)消費稅稅率的形式
(二)消費稅的具體稅率
(三)消費稅具體適用稅率的確定
五、消費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銷售額的確定
(二)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已納消費稅的扣除
六、消費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四節 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
(一)城市維護建設稅納稅人
(二)城市維護建設稅稅率
(三)城市維護建設稅計稅依據
(四)城市維護建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城市維護建設稅稅收優惠
(六)城市維護建設稅征收管理
二、教育費附加
(一)教育費附加征收范圍
(二)教育費附加計征依據
(三)教育費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費附加計算與繳納
(五)教育費附加減免規定
第五節 車輛購置稅法律制度
一、車輛購置稅納稅人
二、車輛購置稅征收范圍
三、車輛購置稅稅率
四、車輛購置稅計稅依據
(一)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二)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三)自產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應稅車輛的計稅價格
(五)核定應稅車輛計稅價格
五、車輛購置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車輛購置稅稅收優惠
七、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申報
(二)納稅環節
(三)納稅地點
第六節 關稅法律制度
一、關稅納稅人
(一)進出口貨物的收、發貨人
(二)進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關稅課稅對象和稅目
三、關稅稅率
(一)稅率的種類
(二)稅率的確定
四、關稅計稅依據
(一)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二)出口貨物的完稅價格
(三)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的審定
五、關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從價稅計算方法
(二)從量稅計算方法
(三)復合稅計算方法
(四)滑準稅計算方法
六、關稅稅收優惠
(一)法定性減免稅
(二)政策性減免稅
(三)臨時性減免稅
七、關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期限與滯納金
(二)海關暫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關稅的退稅與追繳
第五章 所得稅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資產的稅務處理、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掌握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熟悉企業所得稅納稅人、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四)熟悉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及其納稅義務、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
(五)了解企業所得稅稅率、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
(六)了解個人所得稅稅率、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考試內容]
第一節 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一、企業所得稅納稅人
(一)居民企業
(二)非居民企業
二、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一)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
(二)非居民企業的征稅對象
(三)來源于中國境內、境外所得的確定原則
三、企業所得稅稅率
四、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公式與原則
(二)收人總額
(三)不征稅收人
(四)稅前扣除項目
(五)稅前扣除標準
(六)不得稅前扣除項目
(七)虧損彌補
(八)非居民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五、資產的稅務處理
(一)資產的計稅基礎與凈值
(二)固定資產
(三)生產性生物資產
(四)無形資產
(五)長期待攤費用
(六)投資資產
(七)存貨
(八)資產損失
六、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企業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稅收抵免
七、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
(一)免稅收人
(二)所得減免
(三)減低稅率與定期減免稅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減免稅
(五)加計扣除
(六)抵扣應納稅所得額
(七)加速折舊
(八)減計收人
(九)稅額抵免
(十)西部地區減免稅
(十一)海南自由貿易港企業所得稅優惠
(十二)債券利息減免稅
八、企業所得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地點
(二)按年計征與分期預繳
(三)匯算清繳期限
(四)納稅申報
(五)貨幣單位與外幣折算
第二節 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一、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及其納稅義務
(一)個人所得稅納稅人
(二)個人所得稅納稅人的納稅義務
(三)所得來源的確定
二、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個人所得稅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的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的稅率
(三)其他所得適用的稅率
四、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一)個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個人綜合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三)非居民個人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四)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五)其他所得應納稅所得額的確定
(六)公益性捐贈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確定
五、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的一般規定
(二)個人所得稅應納稅額計算的特殊規定
六、個人所得稅稅收優惠
(一)免稅項目
(二)減稅項目
(三)其他免稅和暫免征稅項目
七、個人所得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申報
(二)納稅期限
(三)貨幣單位及外幣折算
第六章 財產和行為稅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產稅征稅范圍、房產稅計稅依據、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二)掌握契稅征稅范圍、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掌握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車船稅稅收優惠
(四)掌握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的計算、環境保護稅稅收優惠
(五)熟悉房產稅納稅人、房產稅稅收優惠、房產稅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稅納稅人、契稅計稅依據、契稅稅收優惠、土地增值稅納稅人、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稅納稅人、耕地占用稅征稅范圍、耕地占用稅稅收優惠、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車船稅納稅人、車船稅稅目、車船稅計稅依據、車船稅征收管理
(八)熟悉資源稅納稅人、資源稅計稅依據、資源稅稅收優惠、環境保護稅納稅人、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煙葉稅法律制度、船舶噸稅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產稅稅率、契稅稅率、契稅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稅稅率、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耕地占用稅稅率、耕地占用稅計稅依據
(十)了解車船稅征稅范圍、車船稅稅率、資源稅征稅范圍和稅目、資源稅稅率、資源稅征收管理、環境保護稅稅率、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
[考試內容]
第一節 房產稅法律制度
一、房產稅納稅人
(一)房產稅納稅人的一般規定
(二)房產稅納稅人的具體規定
二、房產稅征稅范圍
(一)房產稅的征稅對象
(二)房產稅的征稅范圍
三、房產稅稅率
(一)房產稅的稅率形式
(二)從價計征房產稅的稅率
(三)從租計征房產稅的稅率
四、房產稅計稅依據
(一)從價計征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二)從租計征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五、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房產稅稅收優惠
七、房產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二節 契稅法律制度
一、契稅納稅人
二、契稅征稅范圍
三、契稅稅率
(一)契稅幅度稅率及其確定
(二)地方差別稅率
四、契稅計稅依據
(一)成交價格
(二)核定價格
(三)互換價格差額
(四)土地出讓價款與成交價格
(五)核定價格與差額
五、契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契稅稅收優惠
(一)全國法定免稅情形
(二)地方酌定減免稅情形
(三)臨時減免稅情形
七、契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申報
(四)完稅憑證與權屬登記
(五)部門之間的工作配合
(六)契稅的退還
(七)稅務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保密義務
第三節 土地增值稅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稅納稅人
二、土地增值稅征稅范圍
(一)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二)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三、土地增值稅稅率
四、土地增值稅計稅依據
(一)應稅收人的確定
(二)扣除項目及其金額
五、土地增值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土地增值稅稅收優惠
七、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申報
(二)納稅清算
(三)納稅地點
第四節 城鎮土地使用稅法律制度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的一般規定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納稅人的具體規定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
(一)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征稅范圍的具體規定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稅率
(一)定額稅率
(二)每平方米年稅額標準
(三)各地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
四、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一)測定的土地面積
(二)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
(三)申報的土地面積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
(一)免征城鎮土地使用稅的土地
(二)城鎮土地使用稅稅收優惠的特殊規定
七、城鎮土地使用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五節 耕地占用稅法律制度
一、耕地占用稅納稅人
二、耕地占用稅征稅范圍
(一)征稅范圍的一般規定
(二)征稅范圍的特殊規定
三、耕地占用稅稅率
(一)耕地占用稅的稅率形式及標準
(二)耕地占用稅具體適用稅率的確定
四、耕地占用稅計稅依據
五、耕地占用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耕地占用稅稅收優惠
七、耕地占用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申報
(三)征收機關與部門配合
第六節 車船稅法律制度
一、車船稅納稅人
二、車船稅征稅范圍
三、車船稅稅目
(一)乘用車
(二)商用車
(三)掛車
(四)其他車輛
(五)摩托車
(六)船舶
四、車船稅稅率
(一)幅度定額稅率
(二)具體適用稅額的確定
五、車船稅計稅依據
(一)輛數
(二)整備質量噸位數
(三)凈噸位數
(四)艇身長度
六、車船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二)購置的新車船應納稅額的計算
(三)保險機構代收代繳車船稅和滯納金的計算
七、車船稅稅收優惠
(一)免征車船稅的車船
(二)車船稅其他稅收優惠
八、車船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申報
(四)其他管理規定
第七節 資源稅法律制度
一、資源稅納稅人
二、資源稅征稅范圍和稅目
(一)能源礦產
(二)金屬礦產
(三)非金屬礦產
(四)水氣礦產
(五)鹽類
(六)自用應稅產品
(七)試點征收水資源稅
三、資源稅稅率
(一)比例稅率與定額稅率
(二)具體適用稅率的確定
四、資源稅計稅依據
(一)資源稅計稅依據的一般規定
(二)銷售額
(三)銷售數量
(四)計稅依據的特殊規定
五、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從價定率計征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二)從量定額計征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三)代扣代繳資源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六、資源稅稅收優惠
(一)免征資源稅的情形
(二)減征資源稅的情形
(三)地方減免資源稅的情形
七、資源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第八節 環境保護稅法律制度
一、環境保護稅納稅人
二、環境保護稅征稅范圍
三、環境保護稅稅率
四、環境保護稅計稅依據
五、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一)環境保護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公式
(二)排放量和噪聲分貝數的計算
六、環境保護稅稅收優惠
(一)暫予免征環境保護稅的情形
(二)減征環境保護稅的情形
七、環境保護稅征收管理
(一)征收機關
(二)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與納稅地點
(三)納稅申報
第九節 煙葉稅與船舶噸稅法律制度
一、煙葉稅法律制度
(一)煙葉稅納稅人
(二)煙葉稅征稅范圍
(三)煙葉稅稅率
(四)煙葉稅計稅依據
(五)煙葉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煙葉稅征收管理
二、船舶噸稅法律制度
(一)船舶噸稅納稅人
(二)船舶噸稅稅目稅率
(三)船舶噸稅計稅依據
(四)船舶噸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五)船舶噸稅稅收優惠
(六)船舶噸稅征收管理
第十節 印花稅法律制度
一、印花稅納稅人
(一)印花稅納稅人的一般規定
(二)印花稅納稅人的具體規定
二、印花稅征稅范圍
(一)合同
(二)產權轉移書據
(三)營業賬簿
(四)證券交易
三、印花稅稅率
四、印花稅計稅依據
(一)應稅合同的計稅依據
(二)應稅產權轉移書據的計稅依據
(三)應稅營業賬簿的計稅依據
(四)證券交易的計稅依據
(五)未列明金額時的計稅依據
(六)核定印花稅計稅依據
五、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六、印花稅稅收優惠
七、印花稅征收管理
(一)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二)納稅地點
(三)納稅期限
(四)繳納方式
第七章 稅收征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稅務登記管理、賬簿和憑證管理、發票管理、納稅申報管理
(二)掌握應納稅額的核定和調整、應納稅額的繳納、稅款征收的保障措施、稅款征收的其他規定
(三)掌握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的職權和職責、納稅信用管理、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
(四)掌握稅務行政復議的范圍、稅務行政復議的管轄
(五)熟悉征納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稅款征收方式
(六)熟悉被檢查人的義務、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
(七)熟悉稅務行政復議申請與受理、稅務行政復議審查和決定
(八)熟悉稅務管理相對人實施稅收違法行為、稅務行政主體實施稅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九)了解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稅務管理的概念、稅務行政復議的概念
(十)了解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對象、稅款征收主體
[考試內容]
第一節 稅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
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范圍
三、稅收征收管理法的適用對象
(一)稅收征收管理主體
(二)稅收征收管理相對人
(三)相關單位和部門
四、稅收征納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一)征稅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二)納稅主體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 稅務管理
一、稅務管理的概念
二、稅務登記管理
(一)稅務登記申請人
(二)稅務登記主管機關
(三)稅務登記的內容
三、賬簿和憑證管理
(一)賬簿的設置
(二)對納稅人財務會計制度及其處理辦法的管理
(三)賬簿、憑證等涉稅資料的保存
四、發票管理
(一)發票管理機關
(二)發票的種類、聯次和內容
(三)發票的領購
(四)發票的開具和使用
(五)發票的檢查
(六)網絡發票
五、納稅申報管理
(一)納稅申報的內容
(二)納稅申報的方式
(三)納稅申報的要求
(四)納稅申報的延期辦理
第三節 稅款征收
一、稅款征收主體
二、稅款征收方式
(一)查賬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驗征收
(四)定期定額征收
(五)扣繳征收
(六)委托征收
三、應納稅額的核定和調整
(一)應納稅額的核定
(二)應納稅額的調整
四、應納稅款的繳納
(一)應納稅款的當期繳納
(二)應納稅款的延期繳納
五、稅款征收的保障措施
(一)責令繳納
(二)責令提供納稅擔保
(三)采取稅收保全措施
(四)采取強制執行措施
(五)欠稅清繳
(六)稅收優先權
(七)阻止出境
六、稅款征收的其他規定
(一)稅收減免
(二)稅款的退還
(三)稅款的補繳和追征
(四)《無欠稅證明》的開具
第四節 稅務檢查
一、稅務機關在稅務檢查中的職權和職責
(一)稅務檢查的范圍
(二)稅務檢查的措施與手段
(三)稅務檢查應遵守的義務
二、被檢查人的義務
三、納稅信用管理
(一)納稅信用管理的主體
(二)納稅信用信息采集
(三)納稅信用評價
(四)納稅信用修復
四、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
(一)稅收違法行為檢舉管理原則
(二)檢舉事項的提出與受理
(三)檢舉事項的處理
(四)檢舉人的答復和獎勵
五、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
(一)公布信息的案件范圍
(二)公布的案件信息內容
(三)案件信息公布程序
(四)案件信息公布管理
第五節 稅務行政復議
一、稅務行政復議的概念
二、稅務行政復議范圍
(一)可以申請行政復議的具體行政行為
(二)可以一并申請行政復議的規范性文件
三、稅務行政復議管轄
(一)復議管轄的一般規定
(二)復議管轄的特殊規定
四、稅務行政復議申請與受理
(一)稅務行政復議申請
(二)稅務行政復議受理
五、稅務行政復議審查和決定
(一)稅務行政復議審查
(二)稅務行政復議決定
第六節 稅收法律責任
一、稅務管理相對人實施稅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違反稅務管理規定的法律責任
(二)首違不罰制度
(三)偷稅(逃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四)欠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五)抗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六)騙稅行為的法律責任
(七)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不配合稅務檢查的法律責任
二、稅務行政主體實施稅收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一)瀆職行為的法律責任
(二)其他違法行為的法律責任
第八章 勞動合同與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勞動合同的訂立、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二)掌握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三)熟悉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勞動爭議的解決
(四)熟悉社會保險費征繳與管理
(五)了解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違反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六)了解社會保險概述、違反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考試內容]
第一節 勞動合同法律制度
一、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
(一)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概念與特征
(二)《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二、勞動合同的訂立
(一)勞動合同訂立的概念和原則
(二)勞動合同訂立的主體
(三)勞動關系建立的時間
(四)勞動合同訂立的形式
(五)勞動合同的效力
三、勞動合同的主要內容
(一)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二)勞動合同可備條款
四、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一)勞動合同的履行
(二)勞動合同的變更
五、勞動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一)勞動合同的解除
(二)勞動合同的終止
(三)對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限制性規定
(四)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經濟補償
(五)勞動合同解除和終止的法律后果及雙方義務
六、集體合同與勞務派遣
(一)集體合同
(二)勞務派遣
七、勞動爭議的解決
(一)勞動爭議及解決方法
(二)勞動調解
(三)勞動仲裁
(四)勞動訴訟
八、違反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法律責任
(二)勞動者違反勞動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第二節 社會保險法律制度
一、社會保險概述
二、基本養老保險
(一)基本養老保險的含義
(二)基本養老保險的覆蓋范圍
(三)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組成和來源
(四)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費的繳納
(五)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享受條件與待遇
三、基本醫療保險
(一)基本醫療保險的含義
(二)基本醫療保險的覆蓋范圍
(三)全面推進生育保險和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合并實施
(四)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的繳納
(五)職工基本醫療費用的結算
(六)基本醫療保險基金不支付的醫療費用
(七)醫療期
四、工傷保險
(一)工傷保險的含義
(二)工傷保險費的繳納
(三)工傷認定與勞動能力鑒定
(四)工傷保險待遇
(五)工傷保險待遇負擔
(六)特別規定
五、失業保險
(一)失業保險的含義
(二)失業保險費的繳納
(三)失業保險待遇
(四)停止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情形
六、社會保險費征繳與管理
(一)社會保險登記
(二)社會保險費繳納
(三)社會保險基金管理
七、違反社會保險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
(一)用人單位違反《社會保險法》的法律責任
(二)騙保行為的法律責任
(三)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社會保險費征收機構、社會保險服務機構等機構的法律責任
說明:因考試政策、內容不斷變化與調整,東奧會計在線提供的以上經濟法基礎考試大綱相關信息僅供參考,如有異議,請考生以權威部門公布的內容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