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稅_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六章答疑
備考初級會計職稱,需要花一定的時間把需要背誦的知識點記牢。只有把基礎打好,在真正考試時才能心平氣和,冷靜應對考題。一起加油吧!
【提問】
根據契稅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各項中,屬于契稅納稅人的是( )。
A.獲得住房獎勵的個人
B.轉讓土地使用權的企業
C.繼承父母汽車的子女
D.出售房屋的個體工商戶
轉讓方和出售方,跟承受方不是一個意思嗎,不都是權屬轉移嗎?
【答疑】
尊敬的學員您好:
并不是哦。
轉讓方、出售方您可以簡單的理解為是將房屋、土地權屬轉出去的人,而受讓人是得到房屋、土地權屬的人。
您看您可以理解么?若您還有疑問,歡迎提問,我們繼續討論,加油!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