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易計稅方法_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法律制度答疑
初級會計職稱要求考生對于我國主要的稅收法律制度有比較深刻的理解,所以在學習這部分知識的時候一定要格外用心,打牢基礎!
【提問】
一般記稅方法和簡易記稅方法的詳細區分?
【答疑】
尊敬的學員,您好:
簡易計稅辦法和一般計稅方法的區別在于:
1.適用范圍不同
一般情況下,一般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適用一般計稅方法計稅,特殊情形下一般納稅人發生特定應稅行為也適用簡易計稅辦法;而小規模納稅人僅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
2.計算方法不同
一般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當期銷項稅額抵扣當期進項稅額后的余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當期銷項稅額小于當期進項稅額不足抵扣時,其不足部分可以結轉下期繼續抵扣。
簡易計稅方法的應納稅額,是指按照銷售額和增值稅征收率計算的增值稅額,不得抵扣進項稅額。
應納稅額計算公式:應納稅額=不含稅銷售額×征收率
每個努力學習的小天使都會有收獲的,加油!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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