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考生該怎樣理解支票的追索權呢?小奧和同學們分享教研團隊提供的專業答疑,同學們要認真學習哦!相信經過一番努力,我們會有收獲!

【提問】
支票背書轉讓的追索權是提示付款期限前可以向前手追索嗎?
【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支票是即期票據,見票即付,在提示付款期限前提示付款就可以,無須行使追索權。
追索權是票據當事人行使付款請求權遭到拒絕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時,向其前手請求償還票據金額及其他法定費用的權利,是第二順序權利。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