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項稅額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為了幫助大家高效備考初級會計考試,小編每天會為大家提供精彩答疑,下面是有關進項稅額的答疑內容,請考生看下文!
【問題】
老師您好,這是18年的一個真題,請問一下這個進項稅額是怎么算的呢?我怎么都算不對,謝謝老師。
(2018年)甲酒店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主要提供餐飲服務、住宿服務、會議服務和車輛停放服務。2018年10月有關經營情況如下: (1)提供住宿服務,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954000元。 (2)提供會議服務,取得含增值稅銷售額358704元。 (3)購進一處房產用作辦公場所,取得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稅額68000元。 (4)上月購進一批低值易耗品因管理不善丟失,賬面成本11000元,該批低值易耗品的進項稅額已申報抵扣。 已知:生活服務、現代服務增值稅稅率為6%,丟失的低值易耗品增值稅稅率為16%。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不考慮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計算甲酒店當月應繳納增值稅稅額的下列算式中,正確的是( )。
【答疑】
尊敬的學員,您好:
從題目分析只有業務3和業務4涉及購進,所以我們計算進項稅額時只分析這兩項業務即可。業務3:購進一處房產用作辦公場所,屬于增值稅中分2年抵扣的情形,所以當年僅允許從銷項稅額中抵扣60%,即業務3的進項稅額為68000×60%;業務4:購進一批低值易耗品因管理不善丟失,很明顯考查的是進項稅額轉出的問題,由于發生非正常損失,已經申報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當作轉出處理,所以業務4應轉出的進項稅額為11000×16%,綜上所述,本題可抵扣的進項稅額為68000×60%-11000×16%,您理解下,有問題歡迎繼續交流。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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