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收款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初級會計備考是個循序漸進的過程,每天進步一點點,長久下來會收獲無窮!東奧小編準備了《經濟法基礎》科目的精彩答疑,一起來看吧!
【問題】
根據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關于委托收款結算方式的下列表述,正確的有( )。
A.以銀行以外的單位為付款人的,委托收款憑證必須記載付款人開戶銀行名稱
B.銀行在為單位辦理劃款時,付款人存款賬戶不足支付的,應通知付款人交足存款
C.單位憑已承兌的商業匯票辦理款項結算,可以使用委托收款結算方式
D.委托收款僅限于異地使用
正確答案:A,C
老師,我把委托收款和托收承付搞混淆了,請問怎么區分?
【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1. 托收承付是根據購銷合同由收款人發貨后委托銀行向“異地”付款人收取款項,由付款人向銀行承認付款的 結算方式。
2. 托收承付是根據購銷合同辦理結算的。
3. 委托收款在同城、異地均可使用。
4. 委托收款是憑借已承兌的商業匯票、債券、存單等付款人債務憑證辦理款項的結算;
這樣記憶就簡單啦!
每天努力,就會看到不一樣的自己,加油!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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