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_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備考2020年初級會計考試,要有不畏難、不大意、不放棄的決心。小編為大家帶來了《經濟法基礎》中的部分精彩答疑內容,快來看看吧!
【問題】
某企業將出售廢料的收入1萬元不納入企業統一的會計核算,而另設會計賬簿進行核算,以解決行政管理部門的福利問題。則該企業及相關人員承擔的法律責任有( )。
A.通報批評
B.責令其限期改正
C.可以對該企業并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D.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正確答案:B,C,D
老師,這個罰款還有會計檔案罰款,哪個出題可能性大啊?
【答疑】
勤奮刻苦的同學,您好:
教材第二章第5節有關違反會計法律制度的法律責任:包括違反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偽造、變造;隱匿或者故意銷毀;授意、指使、強令;單位負責人對會計人員打擊報復。這些法律責任涉及的處罰規定,罰款,都有可能在考試中有所涉及,所以都是需要考生掌握的哦~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專家團隊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