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地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每日考點
備考初級會計考試的小伙伴們,“一寸光陰一寸金,寸金難買寸光陰。”大家一定要抓緊時間,盡早展開復習,爭取學到更多的知識。
異地銀行結算賬戶開立和使用
1.存款人應在注冊地或者住所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符合異地開戶條件的,也可以在異地開立銀行結算賬戶。
2.適用范圍
(1)營業執照注冊地與經營地不在同一行政區域(跨省、市、縣)需要開立基本存款賬戶的;
(2)辦理異地借款和其他結算需要開立一般存款賬戶的;
(3)存款人因附屬的非獨立核算單位或派出機構發生的收入匯繳或業務支出需要開立專用存款賬戶的;
(4)異地臨時經營活動需要開立臨時存款賬戶的;
(5)自然人根據需要在異地開立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
【提示】不得辦理現金支取的賬戶有:
(1)一般存款賬戶;
(2)證券交易結算資金、期貨交易保證金和信托基金專用存款賬戶;
(3)單位銀行卡賬戶;
(4)收入匯繳賬戶;
(5)驗資賬戶;
(6)Ⅲ類個人銀行賬戶。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本文為東奧會計在線原創文章,僅供考生學習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