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客運輸_2020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備考初級會計,考生們要把每一個知識點扎實掌握,下面是《經濟法基礎》科目中有關旅客運輸的答疑整理,希望能幫到大家。
【問題】
旅客運輸不得抵扣進項,那么旅游能抵嗎?一個企業,要是從運輸公司,連車帶司機包過來,帶自己企業去旅游,這是按租賃,按旅客運輸,還是旅游?
【答疑】
1.旅游服務的進項稅額能否抵扣,是需要分情況處理的:如果這項旅游服務用于集體福利或者個人消費,支付的旅游費不能作為進項稅額抵扣;但是,如果支付的旅游費用于生產經營,比如公務考察時,由旅游公司統一安排交通和住宿,支付給旅游公司的支出屬于用于生產經營的,這部分費用支出的進項稅額是可以抵扣的。即旅游服務支出用于生產經營作為進項稅額才能抵扣,用于集體福利和個人消費不能抵扣。
2.連車帶司機包過來,這種情況屬于對方提供交通運輸服務,但是服務接受方所購進的交通運輸服務是用于集體福利的(職工旅游),其進項稅是不可以抵扣的。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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