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會計監督_2020年初級會計《經濟法基礎》每日預習考點
備戰2020初級會計考試過程中,不能抱有僥幸的心理和不切實際的幻想,因為只會幻想而沒有行動的人,永遠體會不到勝利的喜悅。東奧小編準備了《經濟法基礎》考點,人生苦短、抓緊時間努力加油吧!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
1.主體與對象
單位內部會計監督是指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通過會計手段對本單位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進行監督。
2.單位內部會計監督的要求
(1)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
(2)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自行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3)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不得授意、指使、強令會計機構、會計人員違法辦理會計事項。
注:以上知識點內容摘自黃潔洵老師《經濟法基礎》授課講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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