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和轉讓_2020年初級會計師《經(jīng)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備戰(zhàn)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堅持認真學習才是硬道理,東奧小編為大家整理了初級《經(jīng)濟法基礎》的答疑精選,希望對考生們的備考有幫助。
【問題】
出讓和轉讓這兩個詞有什么不同呢?不太理解,能不能解釋一下?
【答疑】
出讓即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nèi)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屬于一級市場。由于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是國家,出讓收入在性質上屬于政府憑借所有權在土地一級市場上收取的租金,所以,不在土地增值稅的征稅之列。
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屬于二級市場。
注:答疑內(nèi)容出自東奧《經(jīng)濟法基礎》教研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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