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增值稅_2019年初級會計師《經濟法基礎》答疑精選
參加2019年初級會計考試的同學們,下面是小編特為大家準備的土地增值稅答疑精選,希望對大家了解土地增值稅有幫助,一起來看!
【問題】
出讓和轉讓這兩個詞有什么不同呢?不太理解,能不能解釋一下?
【答疑】
出讓即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出讓給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行為。屬于一級市場。由于土地使用權的出讓方是國家,出讓收入在性質上屬于政府憑借所有權在土地一級市場上收取的租金,所以,不在土地增值稅的征稅之列。
轉讓是指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再轉移的行為,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屬于二級市場。
注:答疑內容出自東奧《經濟法基礎》教務專家團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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