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不定項選擇: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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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項選擇題】
甲企業為居民企業。2017年有關收支情況如下:
(1)取得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
(2)業務招待費支出50萬元,廣告費支出500萬元。
(3)支付司法機關罰金20萬元,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
(4)直接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計提準備金50萬元,未經稅務機關核定。
(5)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合計2000萬元。
已知: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發生額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廣告費、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允許稅前扣除。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分析回答下列小題。
1.甲企業下列收入中,應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的是( )。
A. 產品銷售收入4000萬元
B. 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萬元
C. 國債利息收入50萬元
D. 接受捐贈收入100萬元
2.甲企業在計算2017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時,下列關于業務招待費和廣告費準予扣除數額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
A. 業務招待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20.5萬元
B. 業務招待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30萬元
C. 廣告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500萬元
D. 廣告費準予扣除的數額為615萬元
3.甲企業下列支出中,在計算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時,可以稅前扣除的是( )。
A. 支付司法機關罰金20萬元
B. 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10萬元
C. 向某希望小學捐款100萬元
D. 計提準備金50萬元
4.甲企業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是( )。
A. 1719.5萬元
B. 1699.5萬元
C. 1669.5萬元
D. 1549.5萬元
【所屬章節】
第五章 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答案及解析】
(1)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 :
選項C:國債利息收入屬于免稅收入,不得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
(2)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 :
選項AB:企業發生的與其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業務招待費支出,按照實際發生額的60%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但最高不得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的5‰。銷售(營業)收入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其他業務收入(特許權使用費收入屬于此類)和視同銷售收入,不包括營業外收入(接受捐贈收入屬于此類)和投資收益。實際發生額的60%=50×60%=30(萬元)>銷售(營業)收入×5‰=(4000+100)×5‰=20.5(萬元),當年準予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業務招待費為20.5萬元。選項CD:企業發生的符合條件的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支出,不超過當年銷售(營業)收入15%的部分,準予扣除。實際發生額<銷售(營業)收入×15%=(4000+100)×15%=615(萬元),則稅前準予扣除的廣告費為500萬元。
(3)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 :
選項A:納稅人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被司法機關處以的罰金,不得在稅前扣除;選項C:直接向捐贈人的捐款,不得在稅前扣除;選項D:未經核定的準備金支出,不得在稅前扣除。
(4)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 :
甲企業2017年度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4000(產品銷售收入)+100(特許權使用費收入)+100(接受捐贈收入)-20.5(業務招待費支出)-500(廣告費支出)-10(支付給客戶的違約金)-2000(其他可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的成本、費用、稅金)=1669.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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