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經濟法基礎》知識點: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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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導航】
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科目第二章會計法律制度
【知識點】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會計工作崗位的設置
1.各單位應當根據會計業務需要設置會計工作崗位。
2.會計工作崗位的主要種類
(1)會計機構負責人或者會計主管人員;
(2)出納;
【解釋】出納人員主要辦理本單位的現金收付、銀行結算及有關賬務,保管庫存現金、有價證券、財務印章及有關票據等工作。
(3)財產物資核算;
(4)工資核算;
(5)成本費用核算;
(6)財務成果核算;
(7)資金核算;
(8)往來結算;
(9)總賬報表;
(10)稽核;
(11)檔案管理。
【提示】①會計機構中對正式移交之前的會計檔案進行保管的工作崗位屬于會計崗位;②檔案管理部門中對正式移交之后的會計檔案進行保管的會計檔案管理崗位,不再屬于會計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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