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許紫衣”: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將于5月14日開始,現階段為提高備考階段,學員不僅要努力備考的同時,也應該多關注2016年全國初級會計職稱考試準考證打印時間匯總,本篇為2016《經濟法基礎》第一章高頻考點:訴訟時效(★★)。
九、訴訟時效(★★)
1.訴訟時效期間屆滿,權利人喪失勝訴權;但權利人的實體權利并不消滅,債務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2.訴訟時效期間的確定
【案例】張某與房東薛某商定租其一套二居室住房,租期1年,時間從2007年9月1日至2008年8月31日。2007年9月1日先付半年租金,2008年3月1日支付其余租金。期滿是否續租再協商。經履行法定程序后,張某按期搬入住房。2008年8月底,張某在未支付其余租金,也未打招呼的情況下搬出薛某的房屋,不知去向。薛某從未向張某追要過其余租金。
【案例】1995年2月8日夜,趙某回家路上被人用木棍從背后擊傷。經過長時間的訪查,趙某于2014年10月31日掌握確鑿證據證明將其打傷的是錢某。
3.訴訟時效期間中止、中斷的一般規定
東奧會計在線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頻道整理!
東奧2017年初級會計職稱網課無憂保過班課程服務介紹 | |||
---|---|---|---|
套餐 | 課程 | 服務 | 價格 |
無憂保過班 | 基礎班 核心精講班 習題班 真題班 沖刺串講班 模考班 考前5天提示班 |
個性化學習計劃 高頻考點微講解 題庫APP 機考操作攻略 全方位大題庫 考前提分試卷 4套名師模擬卷 在線自習室 考前測試分班 9小時內答疑 定期測試,名師指導 短信提醒 |
¥370/科 購買>> |
責任編輯:許紫衣
- 上一篇初級: 2016《經濟法基礎》第一章高頻考點8
- 下一篇初級: 2016《經濟法基礎》第一章高頻考點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