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經濟法基礎》基礎備考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基礎備考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開始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6《經濟法基礎》基礎備考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內容導航】:
(一)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章節關系】:
經濟法基礎 >> 第五章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法律制度 >> 第一節企業所得稅法律制度
【知識點】:企業所得稅征稅對象
企業所得稅的征稅對象,是納稅人(包括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所取得的生產經營所得、其他所得和清算所得。包括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內和境外的各項所得,以及非居民企業來源于境內的應稅所得。
1.在中國境內設立機構、場所的,應當就其所設機構、場所取得的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以及發生在中國境外但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有實際聯系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2.在中國境內未設立機構、場所的,或者雖設立機構、場所但取得的所得與其所設機構、場所沒有實際聯系的,應當就其來源于中國境內的所得繳納企業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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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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