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經濟法基礎》基礎備考點:法律事實
【東奧小編】現階段進入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基礎備考階段,是全面梳理考點的開始階段,我們一起來學習2016《經濟法基礎》基礎備考點:法律事實。
【內容導航】: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為
【章節關系】:
經濟法基礎 >> 第一章總論 >> 第一節法律基礎
【知識點】:法律事實
(一)法律事件
1、法律事件,是指“不以人的主觀意志轉移的”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法定情況或者現象。
2、事件可以是自然現象,如地震、洪水、臺風、森林大火等不因人的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也可以是某些社會現象,如爆發戰爭、重大政策的改變等。
(1)由自然現象引起的事實又稱絕對事件;
(2)由社會現象引起的事實又稱相對事件。
它們的出現都是不以人們(當事人)的意志為轉移的,具有不可抗力的特征。
(二)法律行為
法律行為,是指以法律關系“主體意志為轉移”,能夠引起法律后果,即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人們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引起法律關系發生、變更和消滅的最普遍的法律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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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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