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預習階段即將起航,2016東奧初級會計職稱網課正在火熱搶購中,現階段為更好的幫助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考生提前預習備考,請備考的考生先進行知識點的預習,本篇為2016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印花稅稅收優惠。
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印花稅稅收優惠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6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印花稅
1.法定憑證免稅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1)已繳納印花稅的憑證的副本或者抄本;
(2)財產所有人將財產贈給政府、社會福利單位、學校所立的書據;
(3)經財政部批準免稅的其他憑證。
2.免稅額
應納稅額不足一角的,免征印花稅。
3.特定憑證免稅
下列憑證,免征印花稅:
(1)國家指定的收購部門與村委會、農民個人書立的農副產品收購合同;
(2)無息、貼息貸款合同;
(3)外國政府或者國際金融組織向中國政府及國家金融機構提供優惠貸款所書立的合同。
4.其他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6《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篇初級: 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印花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 下一篇初級: 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印花稅征收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