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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經濟法基礎》知識點:城鎮土地使用稅計稅依據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6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城鎮土地使用稅
據以計算城鎮土地使用稅應納稅額的基數。城鎮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占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
(1)凡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土地面積的,以測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2)尚未組織測定,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權證書的,以證書確定的土地面積為準。
(3)尚未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的,應當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待核發土地使用權證書后再作調整。
東奧網站發布的知識點由于內容及時更新的需要發布的是往年教材內容,需要查詢最新知識點內容的考生請參考2016《輕松過關》系列參考書及相關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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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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