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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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民事訴訟
判斷題
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指在訴訟時效期間的最后6個月內,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全歸于無效。( )
【正確答案】:錯
【答案解析】: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指在訴訟時效期間(而非僅僅是最后6個月內),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全歸于無效。
【學員提問】
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斷,指在訴訟時效期間(而非僅僅是最后6個月內),當事人提起訴訟、當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義務,而使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全歸于無效。跟據現實怎樣理這句話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訴訟時效中斷后,,已經經過的時效期間歸于無效,重新計算訴訟時效。例如,債權人甲對債務人乙享有2萬元債權,于2013年11月30日到期,訴訟時效期間為2年,如果甲在2014年3月5日提起訴訟、或者要求乙清償債務的話,那么訴訟時效重新計算,從2014年3月5日開始計算2年的訴訟時效期間。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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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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