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建筑勞務發票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建筑勞務發票
多項選擇題
關于營業稅納稅地點的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建筑公司提供建筑業勞務,向應稅勞務發生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B.食品公司轉讓商標權,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C.保險公司出租寫字樓,向公司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D.建材公司轉讓土地使用權,向土地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正確答案】:ABD
【答案解析】:選項A: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但是,納稅人提供的建筑業勞務應當向應稅勞務發生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選項B:納稅人轉讓無形資產(不包括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其機構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選項C:納稅人銷售、出租不動產,應當向不動產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選項D:納稅人轉讓、出租土地使用權,應當向土地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學員提問】
建筑公司提供建筑勞務為什么不可以由建筑公司開發票,是必須在建筑地開發票嗎?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的理解有點偏差。建筑業的營業稅納稅地點是勞務發生地,也就是說要在勞務發生地繳納營業稅,但是并不是說一定要在勞務發生地開具發票。您再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荼蘼
- 上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個人所得稅
- 下一篇初級: 【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營改增的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