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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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營業稅應納稅額的計算
不定項選擇題
某旅游公司2014年3月發生的相關業務及收入如下:
(1)旅游景點門票收入220萬元。
(2)在旅游景區內經營索道取得收入10萬元,經營觀光電車取得收入25萬元。
(3)以景區內價值1000萬元的房產與甲酒店進行合作經營度假酒店,房產產權仍然屬于旅游公司,每月收取固定收入10萬元。
(4)將2010年購入的一棟辦公樓作價600萬元抵償債務,該辦公樓購入原價200萬元,購入時另外支付相關稅費7萬元。
已知:交通運輸業、文化體育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服務業、銷售不動產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
要求:
根據上述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該旅游公司當月共計應繳納營業稅( )萬元。
A.22
B.27.9
C.28.85
D.21.3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該旅游公司共計應繳納營業稅=6.6+1.75+10×5%+(600-200)×5%=28.85(萬元)。
【學員提問】
抵償債務不是按全額來算的嗎,為什么要減去200?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的理解有誤,抵債得來的房產再銷售是差額征稅的。
購進的或者抵債得來的房產再轉讓的,那么就是按照差額計征營業稅。
銷售自建或者委托建造的房產,那么是全額計征營業稅的。
全額還是差額主要是看前一環節是否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過營業稅,如果前一環節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過營業稅的,再發生銷售行為,那么就是差額計征營業稅。例如:A銷售給B一處房產,在A銷售的時候,A就已經繳納過營業稅了,B如果再銷售的時候,那么就是差額計征營業稅的。這是避免重復計征。
如果前一環節沒有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過營業稅的,那么就是全額計征營業稅。例如:納稅人銷售自建的房產,由于是自建的房產,當時并沒有按照“銷售不動產”繳納過營業稅,所以在銷售的時候,是要按照全額計征營業稅的。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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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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