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直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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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直接成本
單項選擇題
某餐飲公司2012年6月取得餐飲收入154萬元,包間服務費20萬元,茶水收入25萬元;直接成本支出120萬元。已知服務業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5%,該公司當月應繳納營業稅稅額的下列計算中,正確的是( )。
A.154×5%=7.7(萬元)
B.(154+20)×5%=8.7(萬元)
C.(154+20+25)×5%=9.95(萬元)
D.(154+20+25-120)×5%=3.95(萬元)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飲食業的計稅依據為向顧客提供餐飲服務取得的全部收入,該公司當月應繳納的營業稅=(154+20+25)×5%=9.95(萬元)。
【學員提問】
老師,直接成本為啥不能減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因為在計算營業稅的時候,我們沒法區分前一環節繳納了多少稅款,所以營業稅一般情況下是按照收入全額或者差額征稅的。服務業的計稅依據就是以納稅人從事各項服務業所取得的營業收入額。因此就不減去直接成本支出。只按照收入全額來計算營業稅。您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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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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