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進項稅額轉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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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進項稅額轉出
案例分析題
甲企業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2014年10月末盤庫時發現,因管理不善,上月已經抵扣進項稅額的外購國內原木被盜,該批原木賬面成本為179萬元(含支付給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運費5萬元)。
【答案解析】:甲企業就上述業務應當轉出的進項稅額=(179-5)÷(1-13%)×13%+5×11%=26.55(萬元)。
【學員提問】
運費的5萬元不是已經含稅了嗎?那前面講的價外費用到底是含稅還是不含稅啊?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您的理解有誤,運費并不是價外費用,營改增以后,納稅人可以憑借收取的貨運增值稅專用發票抵扣進項稅額。進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1%,這樣可以看出,運費的進項稅額和購進非初級農產品貨物的進項稅的理解一樣的。
價外費用是指納稅人銷售貨物一并收取的價款,這個價款一般是含稅金額,比如優質費、延期付款利息。一般我們說的這個是“價外收入”,是需要進行價稅分離,并入銷售額計算銷項稅,并不是進項稅。這點要注意一下。
對于企業入賬以后的賬面成本,全是不含增值稅的金額,因為增值稅是價外費用,其通過“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核算的。
進項稅額轉出,其轉出的金額就是當時入賬時計入“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的金額,那我們看看入賬時如何計算的。
由于購進的是原木,屬于初級農產品,其進項稅額=收購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3%,入賬成本=收購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13%)=179,所以收購發票上注明的金額=179/(1-13%),那么進項稅額=179/(1-13%)*13%+5*11%。
入賬時的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原木179+5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179/(1-13%)*13%+5*11%
貸:銀行存款XXX
所以,當時入賬時的進項稅額=179/(1-13%)*13%+5*11%,現在發生了進項稅額轉出情形,那么轉出的進項稅額同樣是179/(1-13%)*13%+5*11%。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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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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