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企業所得稅結轉扣除
【東奧小編】新一輪的預習備考即將起航,各位備考的學員,在學習的過程中,無論是做題還是看書,都會遇到一些不理解和弄不懂的地方,這是大家可以通過東奧的答疑版塊向東奧的老師們請教。同時,也可以在東奧論壇進行交流討論。
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企業所得稅結轉扣除
【學員提問】
老師,準予結轉扣除的項目是職工教育經費和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為什么第六單元最后一個習題中的7.5萬元的職工教育經費要調增呢?不能結轉以后的年度呢?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職工教育經費、廣告費和業務宣傳費,在發生年度按照規定比例計算準予稅前扣除的最高限額,沒有超過限額的部分,準予稅前扣除,超過限額的部分,在發生當年不得稅前扣除,做納稅調增處理,但是可以結轉以后年度扣除。
這里請您明確,結轉以后年度扣除,并不意味著在發生當年就不需要做納稅調整。
您再理解一下,如仍有疑問,歡迎您繼續提問。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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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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