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5《經濟法基礎》第四章高頻考點: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考情分析】
考頻:★
2014年判斷題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四章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法律制度第一節增值稅法律制度的內容
【相關考點通】:
2015年《經濟法基礎》考點通:增值稅的征稅范圍
【高頻考點】:增值稅專用發票使用規定
(一)專用發票的聯次及用途
(二)專用發票的領購
(三)專用發票的使用管理
1.專用發票開票限額。
2.專用發票開具范圍。
一般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應向購買方開具專用發票。屬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1)商業企業一般納稅人零售煙、酒、食品、服裝、鞋帽(不包括勞保專用部分〕、化妝品等消費品的;
(2)銷售貨物或者應稅勞務適用免稅規定的〔法律、法規及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的除外);
(3)向消費者個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
(4)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貨物或者提供應稅勞務的(需要開具專用發票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代開)。
3.專用發票開具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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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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