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5《經濟法基礎》第三章高頻考點:匯兌。
匯兌
【考情分析】
考頻:★★
2014年單選題;2012年多選題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五節結算方式的內容
【相關考點通】:
2015年《經濟法基礎》考點通:結算方式
【高頻考點】:匯兌
匯兌名片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其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包括信匯、電匯。
匯兌業務的基本流程如下圖所示:

1.單位和個人各種款項的結算,均可使用匯兌結算方式。
2.匯款回單只能作為匯出銀行受理匯款的依據,不能作為該筆匯款已轉入收款人賬戶的證明。收賬通知是銀行將款項確已收入收款人賬戶的憑據。
3.匯兌的撤銷和退匯
(1)匯款人對匯出銀行尚未匯出的款項可以申請撤銷。
(2)匯入銀行對于收款人拒絕接受的匯款,應即辦理退匯。匯入銀行對于向收款人發出取款通知,經過2個月無法交付的匯款,應主動辦理退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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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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