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結束,2015初級會計職稱考試輔導書及教材已上市熱銷。在此階段,學員可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學習,本篇文章是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稅務登記的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稅務登記的內容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稅務管理
稅務登記內容包括設立(開業)稅務登記、變更稅務登記、停業、復業登記、外出經營報驗登記及注銷稅務登記等。
1.設立稅務登記
(1)辦理設立稅務登記的地點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向生產、經營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2)申報辦理稅務登記的時限要求
①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領取工商營業執照(含臨時工商營業執照)的,應當自領取工商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②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未辦理工商營業執照,但經有關部門批準設立的,應當自有關部門批準設立之日起30日內申報辦理稅務登記。
(3)申報辦理稅務登記需提供的資料
①工商營業執照或其他核準執業證件;②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③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④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業主的居民身份證、護照或者其他合法證件。
(4)稅務登記證件的發放
已辦理稅務登記的扣繳義務人應當自扣繳義務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申報辦理扣繳稅款登記。稅務機關在其稅務登記證件上登記扣繳稅款事項,不再發給扣繳稅款登記證件。
2.變更稅務登記
納稅人已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自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變更登記之日起30日內,向原稅務登記機關申報辦理變更稅務登記。
3.停業、復業登記
(1)停業登記
實行定期定額征收方式的個體工商戶需要停業的,應當在停業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停業登記。納稅人的停業期限不得超過一年。
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應當按規定申報繳納稅款。
(2)復業登記
納稅人應當于恢復生產、經營之前,向稅務機關申報辦理復業登記。
4.外出經營報驗登記
(1)納稅人到外縣(市)臨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應當在外出生產經營以前,持稅務登記證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
(2)稅務機關按照一地一證的原則,核發《外管證》,《外管證》的有效期限一般為30日,最長不得超過180天。在同一地累計超過180天的,應當在營業地辦理稅務登記手續。
(3)納稅人應當在《外管證》有效期屆滿后10日內,持《外管證》回原稅務登記地稅務機關辦理《外管證》繳銷手續。
5.注銷稅務登記
(1)納稅人應在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銷登記前,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2)按規定不需要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或者其他機關辦理注冊登記的,應當自有關機關批準或者宣告終止之日起15日內,申報辦理注銷稅務登記。
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前,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交相關證明文件和資料,結清應納稅款、多退(免)稅款、滯納金和罰款,繳銷發票、稅務登記證件和其他稅務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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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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