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開始,考生可以參看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入口匯總,并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學習,本篇文章是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車船稅納稅人、征收范圍及稅目。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車船稅納稅人、征收范圍及稅目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車船稅
一、車船稅納稅人
車船稅的納稅人,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稅法規定的車輛、船舶(以下簡稱“車船”)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為車船稅的納稅人。
從事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業務的保險機構為機動車車船稅的扣繳義務人。
二、車船稅征收范圍
車船稅的征稅范圍是指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屬于車船稅法所規定的應稅車輛和船舶。
1.依法應當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2.依法不需要在車船登記管理部門登記的在單位內部場所行駛或者作業的機動車輛和船舶。
三、車船稅稅目
車船稅的稅目分為5大類,包括乘用車、商用車、其他車輛、摩托車和船舶。
(1)乘用車為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下的車輛。
(2)商用車包括客車和貨車,其中客車為核定載客人數9人(含)以上的車輛(包括電車),貨車包括半掛牽引車、客貨兩用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等。
(3)其他車輛包括專用作業車和輪式專用機械車(不包括拖拉機)。
(4)船舶包括機動船舶、非機動駁船、拖船和游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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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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