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開始,考生可以參看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入口匯總,并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學習,本篇文章是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土地增值稅征收管理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土地增值稅
(一)土地增值稅納稅申報程序
1.納稅人應在轉讓房地產合同簽訂后7日內,到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
2.納稅人采取預售方式銷售房地產的,對在項目全部竣工結算前轉讓房地產取得的收入,稅務機關可以預征土地增值稅,之后辦理納稅清算后,多退少補。
(二)土地增值稅納稅清算
1.土地增值稅的清算條件
提示:區分“應當清算”和“可要求清算”
(1)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納稅人應當進行土地增值稅的清算:
、俜康禺a開發項目全部竣工、完成銷售的;
、谡w轉讓未竣工決算房地產開發項目的;
、壑苯愚D讓土地使用權的。
(2)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稅務機關可以要求納稅人進行土地增值稅清算:
①已竣工驗收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已轉讓的房地產建筑面積占整個項目可售建筑面積的比例在85%以上,或該比例雖未超過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積已經出租或自用的;
②取得銷售(預售)許可證滿三年仍未銷售完畢的;
、奂{稅人申請注銷稅務登記但未辦理土地增值稅清算手續的;
、苁〖壎悇諜C關規定的其他情況。
(三)納稅地點
土地增值稅納稅人發生應稅行為應向房地產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繳納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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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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