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奧小編】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已經開始,考生可以參看2015年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報名時間/入口匯總,并進行一些預習知識點的學習,本篇文章是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考知識點:契稅計稅依據。
2015年《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契稅計稅依據
【知識點相關內容】
2015年《經濟法基礎》相關考點通:契稅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成交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2.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由征稅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市場價格確定。
3.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交換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
提示:交換價格不相等的,由多交付貨幣的一方繳納契稅;交換價格相等的,免征契稅。
4.以劃撥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經批準轉讓房地產時,以補交的土地使用權出讓費用或者土地收益為計稅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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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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