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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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
【學員提問】
老師,您好,初級經濟法基礎276頁上(4)點里面講的是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的方法。這個標題里面的計算方法看書沒看懂,我是就這一個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提問的。而且書上沒有講到由企業負擔應納稅額的問題。麻煩老師就(4)標題里的內容給我舉例說明一下。就是高于和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限額怎么計算的問題,謝謝!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比如李某取得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50000元,每月的工資薪金是5000元,那么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2=4166.67(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那么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50000-105)/(1-10%)=55438.89(萬元),那么55438.89/12=4619.91(元),適用稅率也為20%,速算扣除數為555元,最后計算個人所得稅=55438.89*20%-555=10532.78(元)。
還是上例,如果每月工資3000元,還是取得上述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50000元。那么不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繳納的個人所得稅:50000/12=4166.67(元),適用稅率為10%,速算扣除數為105元,那么含稅全年一次性獎金= [50000-(3500-3000)-105]/(1-10%)=54998.33(萬元),那么54998.33/12=4583.19(元),適用稅率為20%,速算扣除 數為555元,最后計算個人所得稅=54998.33*20%-555=10444.67(元)。您了解一下!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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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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