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精選】《經濟法基礎》之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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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疑精選內容:《經濟法基礎》之民事訴訟
單項選擇題
下列關于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法律后果的表述中,符合法律規定的是( )。
A.當事人在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B.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義務人自愿履行了義務后,可以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主張恢復原狀
C.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
D.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權利人的實體權利消滅
【正確答案】:C
【答案解析】:(1)選項A:訴訟時效期間的經過,不影響債權人提起訴訟,即不喪失起訴權(人民法院應當受理);(2)選項BCD: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并不消滅實體權利(債權人的債權并不消滅),訴訟時效期間屆滿后,當事人自愿履行義務的,不受訴訟時效的限制;義務人履行了義務后,又以訴訟時效期間屆滿為由抗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學員提問】
老師,什么是勝訴權,這個我還是有點模糊?
【東奧老師回答】
尊敬的學員,您好:
勝訴權說白了就是訴訟請求得到法院支持的權利。喪失勝訴權意味著你的訴求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即法院不再保護你所訴求的權利。
舉個例子,甲欠乙10萬元,于2012年1月1日到期,乙一直未主張其債權,到了2014年5月1日,乙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甲還錢,但是甲以超過了2年的訴訟時效進行抗辯,此時乙的請求就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祝您學習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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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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