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4《經濟法基礎》第三章高頻考點:銀行卡的概念和分類。
銀行卡的概念和分類
【考情分析】
考頻:★★★
2001年單選題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三章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第三節銀行卡的內容
【高頻考點】:銀行卡的概念和分類
(一)銀行卡的概念
銀行卡是指經批準由商業銀行(含郵政金融機構)向社會發行的具有消費信用、轉賬結算、存取現金等全部或部分功能的信用支付工具。
(二)銀行卡的分類
1、按是否具有透支功能分為信用卡和借記卡
2、按照幣種不同分為人民幣卡、外幣卡。
3、按發行對象不同分為單位卡(商務卡)、個人卡。
4、按信息載體不同分為磁條卡、芯片(IC)卡。
信用卡(可以透支) | 貸記卡是指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的信用卡。 |
準貸記卡是指持卡人須先按發卡銀行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信用卡。 | |
借記卡(不能透支) | 轉賬卡(含儲蓄卡)是實時扣賬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和消費功能。 |
專用卡是具有專門用途、在特定區域使用的借記卡,具有轉賬結算、存取現金功能。專門用途指在百貨、餐飲、飯店、娛樂行業以外的用途。 | |
儲值卡是發卡銀行根據持卡人要求將其資金轉至卡內儲存,交易時直接從卡內扣款的預付錢包式借記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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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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