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編“荼蘼”】本篇為2014《經濟法基礎》第一章高頻考點: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考情分析】
考頻:★
2008年判斷題
【所屬章節】:
本知識點屬于《經濟法基礎》第一章總論第一節法律基礎的內容
【高頻考點】:法律部門與法律體系
(一)法律體系與法律部門的概念
法律部門又稱部門法,是指根據一定標準和原則所劃定的同類法律規范的總稱。法律部門劃分的標準首先是法律調整的對象,即法律調整的社會關系。
(二)我國現行的法律部門和法律體系
根據九屆人大常委會的意見,我國現行法律體系劃分為以下七大法律部門:
1.憲法及憲法相關法;
2.民法商法;
3.行政法;
4.經濟法;
5.社會法;
6.刑法;
7.訴訟與非訴訟程序法。
我國的訴訟制度分為刑事訴訟、民事訴訟、行政訴訟三種,發生經濟糾紛,除訴訟外,還可以通過仲裁這種非訴訟的方式解決。
責任編輯:荼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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