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基礎》備考知識點: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的法律責任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初級《經濟法基礎》中的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的法律責任的概述。
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的法律責任名片:稅收征管法對違反稅務管理的行為,明確了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違反稅務管理基本規定的法律責任:
。1)納稅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2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 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
①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辦理稅務登記、變更或者注銷登記的;
②未按照規定設置、保管賬簿或者保管記賬憑證和有關資料的;
③未按照規定將財務、會計制度或者財務、會計處理辦法和會計核算軟件報送稅務機關備查的;
、芪窗凑找幎▽⑵淙裤y行賬號向稅務機關報告的;
⑤未按照規定安裝、使用稅控裝置,或者損毀或擅自改動稅控裝置的;
、藜{稅人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證件驗證或者換證手續的。
。2)納稅人不辦理稅務登記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經稅務機關提請,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吊銷其營業執照。
。3)納稅人未按照規定使用稅務登記證件,或者轉借、涂改、損毀、買賣、偽造稅務登記證件的,處2 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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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荼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