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經濟法基礎》備考知識點: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
【東奧小編】本篇文章介紹的是《經濟法基礎》中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的概述。
勞動關系與勞動合同名片:勞動關系與勞動合的內容包括勞動關系的特征、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一)勞動關系的特征
1.勞動關系主體具有特定性。勞動關系的主體一方是勞動者,另一方是用人單位。
2.勞動關系的內容具有較強的法定性。當事人雙方簽訂勞動合同不得違反強制性規定,否則無效。
3.勞動者在簽訂和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的地位在發生變化。
(二)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
1.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依法成立的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合伙組織和基金會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
提示:國辦院校的教職工比照《公務員法》執行。
2.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勞動合同法執行。
3.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執行。
【同步練習】下列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適用我國勞動合同法的有( )。
A.民辦非企業單位 B.國辦大學
C.事業單位 D.外國境內的企業
答案:AC
解析:本題考核點是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我國《勞動合同法》不適用外國境內的企業,國辦大,國辦院校的教職工比照《公務員法》執行。
責任編輯:liangxueshu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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